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下列申请户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联系,电话0873-5642934,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1、申请人:元阳县鑫鲵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吴古金
水域位置:元阳县小新街乡者台村委会大鱼塘村
养殖水面:0.301公顷/4.51亩
使用期限:2031年 2月28 日止。
东至
| E102°57′58″ N23°2′4″
|
西至
| E102°57′39″ N23°2′11″
|
南至
| E102°57′32″ N23°2′5″
|
北至 E102°57′55″ N23°2′12″
|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