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元阳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0年12月30日评审,同意余超等25名同志具备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1月9日)。若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可向中共元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水务局纪检监察组(0873-5642312)或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3-5645180)反馈反映。
附件:元阳县2020年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元阳县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