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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元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发布日期:2020-10-19 00:00:00 浏览次数: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省政府、州政府的工作安排,现将推进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8月印发了《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19〕58号),成立了《元阳县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及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推进本乡镇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为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制定《中共元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确保工作有方案、有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一是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职能职责,县司法局按《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公告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知》(云司通〔2019〕63号)工作要求,按时在元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了《元阳县司法局关于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第一批)》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二是把全县持有合格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信息录入《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目前正在梳理乡镇和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上公示,进行权、责清单目录化管理;四是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在县政务服务大厅及部门办公区文件架上摆放办事指南代群众查阅;五是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2019年10月组织全县222名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考试,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规范行政执法活动。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六是公开执法结果、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一是组织采购行政执法装备。全县相关执法部门配备了无人机2架、高清相机1台,新型行政执法终端8台,还有录音笔、行政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基本装备,参加执法监察系统、无人机飞手培训4人次,做到执法全过程同步音像记录。并结合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自动生成不可删改的行政执法数字化案卷;二是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按照职能职责,各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和目录清单,明确审核主体,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兼职法制审核人员)作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进行法治审核,按法治审核《意见书》规范执法。

三、主要成绩

通过在各乡镇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等行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存在的问题

(一)舆论氛围不够浓厚。目前广大群众受法律宣传不到位、针对性不突出等的影响,受根深蒂固的传统思维方式和执法方式的影响,公众参与度不高。执法对象对政执法行为的认识问题不同程度处于被动状态,群众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认知度不够高。

(二)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对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认识不足,从思想认识上全面提高规范执法行为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够,依法依规自觉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工作,不被问责的层面,工作主动性欠缺。

(三)部分乡镇和部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识不足。自觉运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部门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把好法制关的认识不够。积极培养本部门法制审核人员的认识不够。部分法制审核人员的业务能力不能适应规范行政执法的业务要求,法律专业知识不强,缺乏专业培训,照书本靠经验审核的多,需要进一步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五、下一步工作规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乡镇和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强化组织领导,督导全县执法人员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

(二)抓好贯彻落实。各行政执法主体,要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实施。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让执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体系。

(四)强化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把握监管风险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化解风险。

元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