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财发〔20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好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制度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根据《红河州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文件的通知》(红财监发〔2020〕9号)要求,我县于2020年10月15日起至10月29日止,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行业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认真做好这项工作,按照上级财政的统一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余领导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下设办公室在财政监督科,由监督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根据检查要求,进行了具体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同时围绕国家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以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标,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开展检查工作,采取了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元阳县财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我县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单位。
二、组织学习,下发通知
为抓好我县2020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常见财务违纪问题及检查的方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印发了《元阳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元财发〔2020〕189号)、《元阳县财政局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公示》(元财发〔2020〕190号)两份文件,并通过“OA系统”下发到被查单位和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为检查工作奠基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宣传,搞好培训
针对近年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部分问题,我局加强了宣传培训。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级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高级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成立元阳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定我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管理的重大事项,指导、推动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同时负责元阳县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的起草,组织开展领军人才的选拔、培养,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培养工作,对学员进行跟踪考核管理,建立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对会计领军人才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大了《会计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经济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促使各单位领导明确自己是第一责任人,使他们掌握了一定的财务知识,杜绝了不规范单据支出。三是为不断提升会计人员业务水平,提高继续教育质量,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云财会〔2020〕53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我县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
四、认真检查,不走过场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程序、纪律的要求,依法检查,规范检查行为,有效地规避行政风险。通过采取“查、听、看、访”等形式,详细了解被查单位财务状况,加之每位参检人员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全身心地投入到本次检查中去,对被查单位2019年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对查出问题,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会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检查工作规则》、《财政部门监督办法》有关要求实施检查和处理。
五、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做好2020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我县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元阳县财政局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了陈娇、杨戈、王燕、杨艳4人作为我县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组成员,重点对1户县级投融资平台(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会计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原始凭证未盖章、签字,凭证无领导签批、无签批时间等问题。如:1、2019年1月17号凭证:付黄草岭河顺地方债券资金103850元,无领导签批。2、2019年2月1号凭证:收道路维护费10000元原始凭证未盖章。3、2019年1月8号凭证:付环卫工人慰问款14280元,发放名册无领取人签字。
(二)记账凭证不齐全、会计记账不规范等问题。如:1、2019年2月4号凭证:支付工程进度款未附进度审批等相关材料。2、2019年6月10号、11号、7月4号等多笔款项记账凭证不齐全。3、2019年2月1号凭证:人民币大写使用三角符号、记账凭证上未填写附件单据数。
(三)费用报销单设置不规范,无领导审(签)批意见栏。
(四)以自制凭证作为记账凭证。如:2019年6月8号凭证:收园林绿化工程款980000元,自制收条作凭证等。
(五)明细科目设置不规范。如:1、2019年2月4号凭证:核算科目不规范,其他应付款明细科目设置为元阳县林业局。2、2019年6月5号凭证:易地扶贫搬迁款,明细科目设置为元阳县财政局。3、会计报表中其他应收、应付款二级科目设置不规范。
针对上述问题,元阳县财政局已责令元阳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完善。
六、今后的工作打算
开展会计监督检查是《会计法》赋予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因此,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我局将会计监督检查与财政资金使用、税收征管质量、严肃财经纪律等财政监督检查以及“小金库”治理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的提高综合成效。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和被查单位,完善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切实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工作。对不属于财政部门职权范围案件和其他事项,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的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一)继续加强会计从业人员的培训。从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入手,加强以《会计法》为主的相关财经法规教育,抓好继续教育培训,让所有从业人员懂法、守法、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和诚心观。同时,加大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使每个会计人员都能成为行家能手。
(二)严格执行监督检查办法。我们要严格坚持监督检查,不走过场,检查人员都要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全身心地投入到监督检查中去。同时,要转变工作思路,加强业务学习,变事后检查为事前监督,指导个别业务素质较低的会计人员,从源头上杜绝不规范账务的处理。
(三)积极探索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新思路。把会计管理与会计监督有机结合,以检查促管理,重点帮助被查单位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把监督检查寓于管理之中。总之,在这次会计监督检查中,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会计监督检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对此,我们要加强与上级财政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惩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把我县会计监督检查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元阳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