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662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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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哈尼化妆品厂、消毒用品、药浴粉生产制造项目
| 元阳工业园区(水塘片区)
| 项目租用元阳工业园区水塘片区(原鲁河砖厂厂区)进行改造建设,总占地面积约3600m2,建筑面积约1650m2,拟建设哈尼化妆品、消毒用品、药浴粉三条生产线,年生产化妆品(洗发水、沐浴露、面膜)300t、消毒用品(抑菌粉、抑菌霜、抑菌凝胶)500t、药浴粉500t。项目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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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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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洒水降尘;施工场地、道路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建筑材料运输采取蓬布全覆盖措施,降低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扰民;施工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弃渣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经车间净化系统收集后经“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除臭剂除臭后大气稀释扩散呈无组织排放;厨房油烟经抽油烟机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
2、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其中,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之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处理之后与设备冲洗废水进入拟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之后回用于非雨天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项目在进行设备采购时,优先考虑低噪环保设备;生产设备在安装过程时采取减振垫减振,以降低噪声源强;采用建筑物墙体隔声及隔声降噪材料对噪声进行治理;布置高噪声的车间在运行时,车间大门应当关闭;加强厂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厂区绿化,绿化带设置宜采用乔、灌、草结合方式,可以有效降低噪声的传播,同时也能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
4、固废:项目运营期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污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暂存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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