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元阳黄草岭南岭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方式将费用上传医保系统,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涉及金额21581.00元。元阳县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退回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21581.00元,并处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1倍的罚款21581.00元;责令当事人改正“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