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662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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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哈尼梯田旅游环线停车场建设项目
| 元阳县南沙镇、牛角寨镇、新街镇、攀枝花乡元阳县哈尼梯田旅游环线
| 本项目建设停车场共16个,面积约155945m²(233.92亩),设置停车位2433个;涉及3镇1乡,分别是南沙镇、牛角寨镇、新街镇、攀枝花乡。总投资161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7.56万元,占总投资的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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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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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中通过对路面采取洒水降尘、对车辆限制车速,对泼洒物进行及时清扫,运输车辆不超限、不超高等措施以降低扬尘产生量。
2、废水:施工污水主要是沉砂悬浮物含量很大,经设置1个总容积为4m3临时沉砂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入项目周边道路雨水沟,最后排入周边河流。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扰民;
4、固废:施工弃土弃渣综合利用,废弃建筑材料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弃渣场。建筑垃圾不可回收部分用于场地内回填,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
1、废气:化粪池采用地埋式、生活垃圾封闭并及时清运。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绿化带吸收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B、J、M、P、Q、U、V和X区8个停车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C、E、I、L、N、Z和AA区8个停车场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到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3、噪声:采取禁止鸣号、减速慢行、平稳启动等措施降低车辆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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