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3-3032359
通讯地址:元阳县南沙镇菱角塘片区(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自然生态保护科)
邮 编:6624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元阳县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元阳县新城区、旧城区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物流园区客运站建设和两城区停车场建设。元阳县物流园区客运站整体占地面积32753.41m2(约50亩),建筑层数为二层(地上一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8549.0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2.04m2,半地下建筑面积5826.97m2,绿化面积4352.03m2,道路面积3911.25m2,站前广场4200m2。元阳县两城区拟建停车场共16个,分别位于南沙镇和新街镇,建设用地面积共149788m2(约224.68亩)。其中场地面积77730.25m2,通道建设面积41854.75m2,配套建筑面积6651m2。总投资15097.5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49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中通过对路面采取洒水降尘、对车辆限制车速,对泼洒物进行及时清扫,运输车辆不超限、不超高等措施以降低扬尘产生量。
2、废水:施工污水主要是沉砂悬浮物含量很大,经各自场地内设置的临时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雨天地表径流经各自场地内设置的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可以用来作为施工用水使用,如若雨量过大,多余雨水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后排入周边道路雨水沟,最后排入周边河流。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扰民;
4、固废:施工弃土弃渣综合利用,最终弃渣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经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可再生利用的回收利用,出售给废品站,剩余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城市建设管理部分指定堆放点;废弃包装材料经收集后能回用的外售废品回收站,不能回用的自行清运至集镇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二、项目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物流园区客运站餐厅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安装的油烟排放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绿化带吸收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采用垃圾定期清理、厕所定期打扫、隔油沉淀池定期清洁等措施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两城区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绿化带吸收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采用垃圾定期清理、厕所定期打扫等措施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项目物流园区客运站运营期间产生的综合废水均经客运站内化粪池处理达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元阳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南沙镇英茂公司停车场、廉租房停车场、游客接待中心停车场3个停车场运营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和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内绿化、回用不完的用于道路清扫,不外排。本项目南沙镇网球场停车场运营期间无废水产生,其他9个停车场运营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各自停车场内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元阳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新街镇老城水厂停车场、老城农贸市场停车场、老城水沟脚停车场3个停车场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经各停车场内设置的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元阳县新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取禁止鸣号、减速慢行、平稳启动等措施降低车辆噪声。
4、固废:本项目物流园区客运站餐厅泔水按照农业部门相关要求处置;餐厅隔油池隔油池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隔油沉淀池泥沙、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掏、清运处置。本项目两城区停车场化粪池污泥和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