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云南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综述
(来源: 省委巡视办)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中旬至6月中旬,省委第七轮巡视分别对巧家县、大关县、会泽县、元阳县、绿春县、金平县、红河县、屏边县、泸西县、贡山县、福贡县、兰坪县、武定县、永胜县、宁蒗县、丘北县、富宁县、广南县、墨江县、澜沧县、镇沅县、弥渡县、云龙县、剑川县、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陇川县等28个贫困县开展了以脱贫攻坚为重点的专项巡视,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开展了减税降费专项巡视。7月17日至23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认真抓好巡视反馈的整改落实,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推动减税降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近期,被巡视党组织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答卷。
提高站位,夯实责任,把巡视反馈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交办”
被巡视党组织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政治要件,照单全收,逐一认领,真抓实改。各级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把巡视整改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边巡边移跟踪督办。省委巡视办牵头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审计厅、省扶贫办等机关部门成立巡视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推动、跟踪督办巡视发现的有关问题,会同巡视组及时移交立行立改事项,督促被巡视单位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指导巡视组及时上报巡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协助巡视组做好已印证查实问题线索的边巡边移工作,推动有关纪检监察机构及时查处,形成持续震慑;协调有关单位配合支持省委巡视组开展延伸了解、询问知情人、查询有关事项等工作。巡视期间,省委巡视组推动立行立改事项48项,边巡边移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42件,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31件、查处50人、留置12人。
——严肃反馈巡视意见。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委书记专题会、省委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了巡视工作情况汇报。根据省委的要求,省委巡视组分别向被巡视贫困县所在州(市)党委书记通报了巡视情况,向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视情况,传达了陈豪书记听取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严肃反馈了巡视意见,直指问题,倒逼改革。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省委巡视办负责同志出席巡视反馈会,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领导班子就落实巡视反馈意见作了表态发言。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巡视反馈会。
——对标对表认真履职。30个被巡视党组织对标对表,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把思想行动统一到省委巡视整改要求上来,压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提高站位抓整改、强化措施抓整改、明确责任抓整改、严肃纪律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面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根源,找准制约发展的“症结”,研究治本之策,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将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据统计,本轮巡视共受理群众来信2195件、来访1052人(次),听取汇报202次,个别谈话3344人,发现各类问题702个,移交被巡视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8件,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35条(其中涉及省管干部问题线索30条)。从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看,有的脱贫攻坚薄弱环节和短板较多,巩固脱贫成果、实现高质量脱贫还有差距;有的“四个意识”不够强,县委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好;有的政治担当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有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问题突出;有的上轮省委巡视反馈和各类监督检查问题整改不到位。从减税降费专项巡视来看,有的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中央和省委减税降费决策部署不到位;有的落实减税降费主体责任不到位;有的各类监督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缺失。针对巡视反馈问题,30个被巡视党组织严格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将巡视反馈意见落细落实落到位。
——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被巡视党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和常委会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其他领导同志为成员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如: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率先在全国建立省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协作机制,成立由党组“一把手”为组长的财税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减税降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截至目前已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
——制定工作方案抓整改。各被巡视党组织研究制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建议细化为具体问题,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巡视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如:剑川县针对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的3个方面14项46个具体问题,分别制定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检查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构建了“1+3”整改落实方案体系,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统筹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严格督促检查抓整改。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成立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组,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实行挂账督办,及时跟踪问效,结合整改时限节点,实行督查和通报制度,对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跟踪全面、有序、按时推进。如,武定县组建了由11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任组长,22名县级行业扶贫部门干部组成的11个专项督查小组,每月深入一线察实情、督进度,进一步拧紧思想上的“螺丝”、行动上的“发条”,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抓实整改。
问卷调查、抽查检查,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省委巡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发现问题作为“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实践巡视后评估制度,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从严管党治党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认真审核整改情况报告。省委巡视办下发《关于做好十届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从公开准备、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有关要求四个方面对相关事宜进行了规范,并会同省委巡视组对各被巡视党组织上报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进行严格审阅,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是否落实省委书记对巡视整改的指示精神、是否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并根据组办联审情况,将修改意见逐一向被巡视党组织进行了反馈。
——组织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省委巡视办组织10个巡视组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据统计,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巧家县、泸西县、澜沧县、镇沅县、耿马县、沧源县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群众满意率为100%,会泽县、大关县、绿春县、元阳县、金平县、屏边县、红河县、福贡县、贡山县、兰坪县、武定县、宁蒗县、永胜县、广南县、丘北县、富宁县、墨江县、剑川县、云龙县、弥渡县、陇川县、双江县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群众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
——实地检查督促巡视整改。根据书面审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发现的问题与不足,结合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省委巡视组深入被巡视单位,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现场印证巡视反馈问题是否得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同时,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实地采访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强化新闻监督。
——书面综合评价整改实效。省委巡视组在审阅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开展满意度测评和实地抽查检查的基础上,分别对30个被巡视党组织的整改工作作出书面综合评价。总体来看,各被巡视党组织及党委(党组)书记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巡视整改工作,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建章立制长期整改,省委第七轮巡视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云巡轩)
中共元阳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6月10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元阳县进行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7月17日,巡视组向元阳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整改“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力”的问题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领导干部不担当慢作为”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县政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户户清”行动、五级书记及挂联干部遍访行动、脱贫攻坚大会战冲刺行动、县处级领导驻乡督导、县乡村组四级调度等行动;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扶贫资金使用违纪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多,如期出列压力大”问题。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全县系统内农危房已在9月底实现竣工清零,各中小学硬件建设已达到教育均衡发展验收标准;开展2019年脱贫攻坚大会战“冲刺行动”,列出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明确责任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不担当慢作为”问题。县委、县政府迅速回应,积极作为,制定方案,采取进城安置和分散货币安置两种方式,对蛮课村受地质灾害影响的18户农户进行妥善、有序安置;同时加快保障房建设进度,确保全县建档立卡户保障房按期建设完成并搬迁入住。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职能部门行动迟缓,落实工作不力”问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开展无证河道采砂和无证采石综合整治行动,依法取缔或责令停止全县无证采砂采石违法行为,公开拍卖境内采砂经营权。加快发展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探索“政企农”产业扶贫合作模式,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禁毒防艾工作。
(二)关于“工作作风不实,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成盆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南沙镇赛刀村现代农业示范基地项目不接地气,企业经营难以为继”问题。及时研究制定《赛刀村土地划分工作实施方案》,将原示范基地的380亩土地确权划分登记到户,及时修缮水利基础设施,引进龙头企业,引导农户流转土地、发展订单农业,妥善解决了遗留问题。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展村集体经济,主管部门主而不管”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对逢春岭乡岩子脚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和新街镇麻栗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明确了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管职责;同时加强对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督查指导。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建档立卡户识别不精准”问题。及时开展核实建档立卡户信息工作,在2019年动态管理工作中按程序将识别不精准的建档立卡户进行剔除;同时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发挥、挂包帮定点扶贫、项目库建设实施等工作的调度。
(三)关于“监督工作缺位,资金使用率低,惠农资金兑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资金使用率低”问题。加快资金兑付力度,滞留乡级财政的农危改项目资金8760.15万元、2018年度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480.22万元、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40.9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26.565万元,已完成兑付,提高了资金使用率。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惠农资金兑付不及时”问题。加快资金兑付进度,完成俄扎乡2017年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的兑付工作。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认真对照《元阳县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全力推动整改措施落细落实,于9月中旬全面完成中央第十二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时组织并督促有易地搬迁建设任务的乡镇完成搬新拆旧工作,并逐步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通过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二、坚决整改“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抓党的建设软弱无力,社会治安逐年恶化”问题
(一)关于“县委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对照要求抓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办法,约谈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压实常委班子“一岗双责”责任,督促全县各党委(党组)从严从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力,村党支部参与非法活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未发挥战斗堡垒作用”问题。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沙拉托乡牛倮村委会彝族寨孔某亩等人聚众非法砍伐他人承包经营树木案件,处理了涉案党员干部;收缴了新街镇中巧村委会原副主任违规领取的补贴;全县村干部空缺情况已排查完毕,并按程序进行了补齐配强。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不力”问题。全县科级干部违规兼职任职已全面清零,对省委巡视反馈中存在问题的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经倒查,未发现领导干部在企业违规兼职(任职)的情况。
(三)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县委常委会议原始记录缺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与云南龙润集团产业扶贫合作、全县就业扶贫政企农劳务合作等重大事项,未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问题。县委、县政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议事决策机制,规范会议记录;同时加强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
(四)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敏锐性不强,巡视发现逢春岭乡凹腰山农贸市场有人出售印有已故领袖头像的冥币”问题。开展冥币专项督查整治行动,查处了12户销售冥币经营户;将以每年“清明节”前后为重点整治时段,形成长效机制,对违规出售冥币的商家从严查处。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封建迷信根深蒂固”问题。在各乡镇、村组开展“革除陈风陋习”主题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农村封建迷信的危害性和革除陈规陋习的重要性;对强行拆除沙拉托乡草果洞哈卡大寨彝族二组卫生公厕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和处罚,曾被强行拆除的卫生公厕已重新建盖。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陈规陋习依然存在”问题。通过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理婚丧事宜,将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纳入村规民约,并实现制度上墙;在全县推行俄扎乡“一改二减三取消”和黄茅岭乡“六步工作法”经验做法,全面革除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陈规陋习。
(五)关于“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质量不高,分析研判不到位”问题。强化全县专职巡察干部学习培训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巡察方案,认真落实巡察报告组办联审和问题底稿等制度,强化分析研判,全面深入发现问题,确保巡察质量。
(六)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够深入,社会治安逐年恶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深入”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宣传、大走访,督促跟进每一条涉黑涉恶线索办结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党员干部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给予党纪处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公安机关不作为慢作为,社会治安逐年恶化”问题。结合扫黑除恶、禁毒防艾、脱贫攻坚等工作,深入社区、村寨,特别是“两抢一盗”案件高发区域开展防盗、防抢、防骗宣传;建立“盗抢骗”案件联合侦办工作机制;定期开展综合社会治安整治,及时消除治安隐患,有效提升破案率。
(七)关于“对抗干扰巡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组对县粮食局进行调查期间,领导干部顶风违纪”问题。及时成立工作组配合州纪委州监委工作组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干管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和问责。
三、坚决整改“监督执纪不严,干部管理宽松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关于“纪委监委监督执纪不严,组织部门分析研判严重失实,干部带病在岗”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粮食局“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问题。及时深入调查核实所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处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党纪立案审查;对分析研判严重失实的研判组成员进行约谈,并开展分析研判“回头看”;改进干部分析研判工作,并强化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
(二)关于“扶贫领域微腐败问题突出,基层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腐败多发势头未得到遏制”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及时派出直查直办“尖刀班”深入调查核实有关问题,分别对新街镇中巧村、俄扎乡松树寨村、逢春岭乡稿吾卡村涉嫌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给予党纪处分。
(三)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期间,抽查8家单位存在无接待函、无接待对象和陪餐人数超标等问题;2016—2018年间,县教体局违规发放高考考务费”问题。对涉及违规接待问题的县财政局、教体局等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收缴县教体局违规发放的考务费,并对前述9家单位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四)关于“驻村干部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视发现驻村干部考勤不实、未按规定出勤”问题。完善考勤制度,严格定期报送驻村队员考勤并进行抽查;按照《元阳县驻村队员日常调度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驻村队员进行调度。
四、坚决整改“元阳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问题
(一)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实不细,部分党委(党组)领导机构不健全,工作责任不落实”问题。对相关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责令整改;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各单位已对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层层传导压力不足,县委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考核,部分单位不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问题。调整提高意识形态在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按照反馈意见进行整改;对2019年半年专题督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及部门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
(二)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不及时不全面”问题。于9月9日举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六次集中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知识分子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有差距”问题。举办党外知识分子培训班,召开党外“六支队伍”代表人士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健全完善涵盖非公经济、台侨界、少数民族、宗教界、新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的党外“六支队伍”人才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完善。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上报的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报告中有部分内容照搬套用”问题。对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严格审核把关,实事求是报告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制度。
(三)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和队伍管理宽松软”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级媒体镜头对准基层、版面留给群众少,吸引力、影响力弱”问题。建立了县融媒体中心新闻例会制度,规范报道事项;通过与各乡镇联办的新闻栏目,注重民生新闻、社会新闻的编发,及时报道基层群众在脱贫攻坚、致富创业、移风易俗、好人好事、尊老爱幼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对网络和新媒体的管控缺位”问题。建立《元阳县门户网站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担负起管控职责;对“发现最美乡村”“元阳家乡情”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实信息,利用“标题党”蹭热点刷流量,借助粉丝关注进行非法营销传销等违规问题进行清查和整治。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人数逐年减少”问题。及时更新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内容,并组织89家单位2101人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领导干部兼职情况普遍存在,难以突出主责主业”问题。在2019年机构改革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县委宣传部新挂牌机构不单独设置领导职数;调整县委宣传部班子成员分工,做到了尽量避免交叉履职;通过合理调配,目前各乡镇党委委员兼职职数均不超过2个。
(四)关于“基层宣传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农村广播“村村响”阵地失守”问题。实现村级广播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上墙,对农村广播“村村响”使用的范围、方式和播放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强化管理人员培训,做到谁使用谁负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讲习所’‘农民夜校’重建轻管,没有发挥应有作用”问题。规范各乡镇“讲习所”和“农民夜校”的管理,每月一报阵地活动开展情况;为农民讲习所、农民夜校配备教学用书和学习资料。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宗教事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制度,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开展宗教工作专题培训会和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测试;深入推进“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对不重视宗教工作的村干部进行了约谈教育。
五、坚决整改“元阳县委巡察工作专项检查反馈意见”的问题
(一)关于“巡察队伍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机构人员配备不齐”问题。积极争取解决了县委巡察办和县委巡察组20个编制问题,及时配齐巡察干部,并调整、加强县委巡察人才库建设。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才库建设存在阻力”问题。已督促县农科局、县教体局、县交运局和黄茅岭乡按照巡察人才库标准,分别重新推荐或调整报送了巡察人才库人员。
(二)关于“巡察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治巡察内涵不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县委九轮巡察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县委第十轮巡察;不断完善学习机制,提高巡察干部从政治高度深层次发现问题的能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巡察报告有力度、硬度、准度。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发现问题不深入”问题。县委第十轮巡察启动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征询被巡察党委(党组)有关情况,全面收集掌握被巡察单位在执行政治纪律、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选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巡察组及时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增强巡察的针对性。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巡察移交线索质量不高,立案率、贡献率低,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县委第十轮巡察中,加强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对巡察中发现的涉嫌违规违纪的问题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县委巡察办定期与县纪委县监委案管室核对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办理不及时和办理超期的问题线索及时提醒督促,确保问题线索处置到位。
(三)关于“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被巡察单位对巡察整改工作敷衍应付”问题。强化巡察整改监督力度,县委第八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已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并向党内和社会公开;县委巡察中发现的县教体局和大坪乡整改落实项目建设推进缓慢、党组织关系未按规定转接、村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已整改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73-5642577;地址:元阳县常青路5号(老法院办公楼4楼)县委巡视整改办;电子邮箱:yyfpzhb@163.com。
中共元阳县委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