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疫情蔓延传播,元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倡议全县生产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即日起要高度关注全国疫情防控信息,认真做好防控工作。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停止举办群体性宴席(包括婚庆宴、生日宴、乔迁宴等各类集体聚餐活动),已预定的,积极向订餐者做好解释说明,并协商好退订事宜。
二、农村自办集体性宴席的承办者应当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要求,停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农村自办集体性宴席,避免人员聚集,减少疫情传播。
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员工晨检制度,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同时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按照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和口罩上岗。
四、不参加家庭性聚餐活动,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的传染风险。
五、生产经营者严禁采购、运输、储存、生产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六、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哄抬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各类涉及疫情防控产品价格。发现消费者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应及时告知、劝导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七、全县广大食品从业者要主动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持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外出佩戴口罩,不去人流密集公共场所。使用后的口罩不随意丢弃,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元阳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