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
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以来,一场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疫情阻击战已经打响。目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防控斗争刻不容缓,各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抗击疫情,责无旁贷。为全力夺取防控斗争胜利,在此,我们向本县参保单位、参保人、两定机构发出如下倡议:
一、根据《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要求,县医保局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对外提供经办服务。
二、为了您的健康,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网上办、手机办、电话办服务模式,积极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请您尽量避免到县医保局服务大厅现场办理参(续)保、停保、在职转退休、特慢病申报、异地就医备案、零星手工报销费用(含生育报销)等业务,可采用电话、微信、传真等方式联系县医保局相关业务人员办理。需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的,待疫情控制后补报。
三、办理特殊、慢性病申请认定的相关材料,由参保单位经办人统一报送。
四、需零星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含生育)的,尽量在疫情控制后再到县医保局或乡镇医保经办机构提供资料报销;如情况紧急需报销的,在保证资料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用邮寄方式报送资料(需先电话联系)。
五、本县参保职工在疫情防控时期,省内、跨省异地就医的,均请通过电话申请备案。
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如在异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确诊和疑似)的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由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和就医地医保中心结算,患者不支付医疗费用
七、医保服务大厅是开放的公共场所,如确实需要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业务的,请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八、参保单位、参保人、协议医药机构自觉加强疫情知识宣传,正确引导舆情,不信谣、不传谣,积极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维护社会稳定。
九、元阳县医保局相关业务办理渠道及电话
参保基本信息维护、修改、转诊转院、城乡医保转移、制卡信息等业务:0873-5642454
医疗救助、和谐家园等业务:0873-5782662
医保卡密码设置、修改、城镇职工零星报销、特殊病、慢性病等业务:0873-5642181
医院药店结算、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征缴、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医疗保险费核对、城镇职工个人账户划拨等业务:0873-5645926
建档立卡人员转诊转院、城乡居民零星报销复核、生育保险报销等业务:0873-5642282
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管、审核等业务:0873-5646555
报账划款业务电话:0873-5782663
办公室电话:0873-5646477
十、元阳县各乡镇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办理电话
南沙镇:0873-3032815
新街镇:0873-3032064
嘎娘乡:0873-5620868
上新城乡:0873-3032503
小新街乡:0873-5627024
逢春岭乡:0873-3032422
大坪乡:0873-5628031
攀枝花乡:0873-5647193
黄茅岭乡:0873-5647511
黄草岭乡:0873-5648043
俄扎乡:0873-3032408
牛角寨镇:0873-5649259
沙拉托乡:0873-5649707
马街乡:0873-3032836
元阳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