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云南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的实施意见》通告(第10号)要求,结合我县低风险的疫情形势,为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恢复,现对相关工作作如下通告:
一、严防输入。各乡镇、各单位,各派出所,各村委会(社区)要落实管控责任,实行精准网格化排查和管理。(一)对湖北省内已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县人员,一律劝返。(二)对湖北省内未实施交通管控州市的拟入县人员,在元阳有工作单位或有固定居所的,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在元阳无工作单位或无固定居所的一律劝返。(三)来自其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县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并主动报所属单位(企业)和村委会(社区),一律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的要自觉接受所属单位(企业)、村委会(社区)管理。(四)来自非疫情高风险地区的拟入县人员,须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并主动报所属单位(企业)和村委会(社区)。(五)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入县人员,按规定送定点医院诊疗。(六)每日排查情况由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并于当日下午18:00前报县指挥部。
二、从2月22日起,全面恢复县内交通,全面取消辖区内各类检测点,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区。
三、从2月22日起,县内各景区、景点全面恢复营运,全县所有住宿机构(宾馆、酒店、客栈、民宿、招待所、旅社、公寓式酒店)全面恢复营业。景区、景点和住宿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并采取相关防护措施,对入住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并严格执行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四、从2月22日起,全县各行各业要加快复工复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行网格化包保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督促各行各业严格落实防控方案。同时,高效做好各行各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
五、恢复活禽交易市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严厉打击野生动物交易,落实市场疫情防控消杀措施。
六、县内各单位,驻元企业要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各乡镇要扎实抓好乡村人居环境提升。要强化内部环境卫生整治和健康知识普及。
七、全县范围内使用“云南抗疫情”微信小程序扫码登记。重点是人员相对不固定、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超市、农贸市场、商店等公共营业场所。对学校、办公场所等,可自愿扫码,不作硬性要求。
八、对因履职不到位出现新增病例或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问责和查处。
元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