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农村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和《红河州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元阳县民政局草拟了《元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修改意见建议反馈至元阳县民政局,逾期不报视为无意见建议。(联系人:李跃,联系电话:0873-5645954,电子邮箱:842809129@qq.com。)
附件:《元阳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元阳县民政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