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规范取用水行为,增强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4号)有关规定,我局依法注销1家取水单位(名单附后)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有异议,在7个工作日之内,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元阳县水务局,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873-5642387
依法注销取水许可证取水户名单:

元阳县水务局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