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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举报渠道的通告

来源: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4-16 16:40:4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25〕15号)要求,元阳县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整治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专项行动。

一、整治重点

聚焦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关心关切,着力解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突出问题。重点围绕限制企业自主迁移、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妨碍企业异地经营、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行政性垄断线索排查力度。推动清理废除一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依法从严纠治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整治限制企业自主迁移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外地企业在本地投资、注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线索;制发文件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将登记注册、经营纳税等保持在本地,或者要求企业在迁出时全额或者部分返还财政奖补资金的行为线索;以歧视性资格条件等为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的行为线索等。

(二)整治阻碍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指定或者要求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特定企业提供的商品服务的行为线索;对外地商品服务设定歧视性技术要求、检验标准等,阻碍、限制其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线索;对外地商品服务设置歧视性补贴政策或者收费标准的行为线索;要求企业采购本地产品,或者通过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引导本地企业之

间相互采购的行为线索等。

(三)整治妨碍企业公平参与异地经营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要求或者评审标准,排斥外地企业参加本地招标采购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行为线索;设置不合理的名录库、资格库,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线索;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妨碍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行为线索等。

(四)整治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突出问题。重点排查滥用行政权力利用信用评价等手段设置外地企业市场进入隐性限制的行为线索;借助地方标准等变相阻碍外地企业、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行为线索;通过与特定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的行为线索等。

二、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县各级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存在上述问题线索,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三、有关要求

举报材料一般包括举报人基本情况,有关政策措施起草单位、涉嫌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形和理由,是否已就同一事实向其他机关举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等内容。举报人应当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鼓励实名举报

四、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3-5642461,12315

电子邮件地址:yyxscjdglj@163.com

来信地址: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阳县南沙镇元桂路3号),邮编:662499。


元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