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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批和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来源: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5-05-27 16:50:4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元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我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58个项目(含传统文化保护区)归类、项目名称予以调整规范、重新公布(详见附件1)。

同时,在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委员会评审、认定,同意确认《哈尼族“莫搓搓”》等9项为元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2)。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工作,切实提升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进一步推动哈尼梯田保护与民族文化传承取得积极成果,焕发出更多新活力。

附件1.元阳县第一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附件2.元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