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云南博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
申请人:云南博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李浙波
水域位置:元阳县逢春岭乡稿吾卡村委会蛮课村水域
东至 | N23.09313994 E103.13564931 |
西至 | N23.09366903 E103.13322267 |
南至 | N23.09276075 E103.13506631 |
北至 | N23.09560364 E103.13400714 |
养殖水面:2.81公顷/7.056亩
使用期限:2035年6月30日止。
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3-3032426,地址: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向阳村。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