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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关于核发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公示

来源: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6-19 16:10:04 浏览次数:

根据《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的要求,现对云南博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事宜进行公示。

申请人:云南博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李浙波

水域位置:元阳县逢春岭乡稿吾卡村委会蛮课村水域

东至

N23.09313994 E103.13564931

西至

N23.09366903 E103.13322267

南至

N23.09276075 E103.13506631

北至

N23.09560364 E103.13400714

养殖水面:2.81公顷/7.056亩

使用期限:2035年6月30日止。

公示期: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30日。

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873-3032426,地址: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向阳村。逾期无异议,将按规定给予发证。

特此公示

元阳县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