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滨河路(8地块)综合商铺项目
二、建设单位
李刚
三、建设地点
元阳县南沙镇大象田片区滨河路
四、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报批技术经济指标
主要建设内容:滨河路(8地块)综合商铺项目用地位于元阳县南沙镇大象田片区滨河路,用地面积1895.78平方米,建盖地上二层,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建筑主体高度为9.50米,总建筑面积为540.00平方米。
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地块总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本次新建建筑面积540.00平方米,建筑高度最高为9.50米,容积率为0.285,绿地率为24.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1.总平面竖向图.pdf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