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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5-12-02 10:32:46 浏览次数:

逢春岭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统筹做好2025年以工代赈工作,根据《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的通知》(红发改投资〔2025〕128号),现将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工代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400万元,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28万元。

(一)实施范围: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由地方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及社会帮扶资金、企业投资等予以支持。

(四)建设内容:

(1)道路修复及排水沟改造:道路修缮2000平方米,C20混凝土挡土墙3240立方米,C20混凝土排水沟改造5000米。

(2)道路涵洞改造1处。

(3)龙石林边坡治理:C30混凝土挡土墙60立方米,C30边坡排水沟20米,边坡绿植种植50平方米。

(4)龙石林活动场地改造:场地硬化720平方米,彩钢瓦搭设613平方米,钢架、场地围网516平方米,安装防护栏杆74米,台阶砌筑19平方米。

(5)陈家地“两污”治理:污水管网改造135米,村口排洪沟改造及垃圾治理。

请严格落实中央文件关于“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认真做好资金使用计划、务工组织计划、规范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如有其他整合资金投入,请对整合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安排合规性负总责。此次下达计划,直接投资,用于元阳县逢春岭乡岩子脚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建设。

三、加强监管

请你乡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制等基本建设制度,积极开展完善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县发改局将采取实地检查、数据调度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前、建设中、建成后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适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你乡要结合当地劳动力就业情况,认真安排部署,组织无法外出务工的农村脱贫群众和低收入人口参与项目建设,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并做好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情况登记造册,接受相关行业部门开展核查。要建立项目建设工作机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实施,加强日常管理,接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影响次年全县申报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追责问责。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你乡安排专人,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报送,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3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由我局通过项目管理一体化平台报送州发展改革委(涉密项目按有关要求报送)进行在线监测,监测结果将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逢春岭乡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安置区周边的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的30%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带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县发改局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有关要求

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尽可能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以工代赈“赈”的作用。

附件:1.元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投资计划

2.元阳县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元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