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元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按事业单位名录库3%比例随机抽取4家事业单位进行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分别为:元阳县特殊教育学校、元阳县民族中学、元阳县地震局、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并于5月12日对4家事业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指出问题、提出整改等方式进行。其核查结果如下:
一、元阳县特殊教育学校
(一)核查情况
元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能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保存齐全;不存在证书外借、出租、涂改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放置于单位醒目位置。
二、元阳县民族中学
(一)核查情况
元阳县民族中学能按时参加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保存齐全;不存在证书外借、出租、涂改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放置于单位醒目位置。
三、元阳县地震局
(一)核查情况
元阳县地震局能按时参加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保存齐全;不存在证书外借、出租、涂改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放置于单位醒目位置。
四、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
(一)核查情况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处能按时参加每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保存齐全;不存在证书外借、出租、涂改等情况。
(二)存在问题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未放置于单位醒目位置。
针对以上抽查结果,元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已现场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各单位按照抽查结果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情况报送我单位。
以上核查结果现予以公示。
元阳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