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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2026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公告

来源:元阳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6-01-13 16:16:29 浏览次数:

为规范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通航及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条例要求,元阳县水务局组织编制了《元阳县2026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并获得批复。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

2.《河道采砂规划编制与实施监督管理技术规范》(SLT423—2021)《防洪标准》(GB50201-2014)《江河流域规划编制规范》(SL201-2015)《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等;

3.《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云水河管〔2023〕1号)《关于加强疏浚砂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23〕—2595)《关于严格落实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和加快推进采砂信息化工作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214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明确重要河湖采砂规划编制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通知》(云水河长〔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近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2024〕-2500)等;

4.相关水文、地质、生态环境监测报告及涉河工程保护要求。

二、采砂基本概况

(一)采砂区域范围

本年度开采范围涉及窑毖罗河、马龙河、蛮提河、蛮枯河、勐拉河、乌拉河、哈更河等7条河流,采砂可采区9个,分别是窑毖罗河可采区、马龙河可采区、蛮提河可采区、蛮枯河可采区、勐拉河1#可采区、勐拉河2#可采区、乌拉河2#可采区、乌拉河3#可采区、哈更河可采区。2026年度实施方案采砂区开采范围起止点坐标见下表1:

表1:2026年度采砂区开采范围统计表

序号

河流

可采区名称

位置描述

可采区长度(km)

可采区坐标(°)

可采区面积(m²)

1

窑毖罗河

窑毖罗河可采区

坡头桥下游1000m至大瓦遮河桥上游500m之间河道

2.95

左起:(102.871338,23.186216)

22787

右起:(102.871380,23.186029)

左终:(102.887915,23.199525)

右终:(102.888049,23.199291)

2

马龙河

马龙河可采区

元蔓高速公路桥上游1160m至元蔓高速公路桥上游500m之间河段

0.66

左起:(102.911866,23.186001)

8185

右起:(102.912021,23.186000)

左终:(102.914947,23.190715)

右终:(102.915059,23.190637)

3

蛮提河

蛮提河可采区

蛮提河者台村至上新城之间的河段

2.83

左起:(102.999458,23.040996)

38295

右起:(102.999779,23.040927)

左终:(103.008422,23.060999)

右终:(103.008434,23.060712)

4

蛮枯河

蛮枯河可采区

芒巩河二级电站取水坝下游600m至元蔓高速桥梁上游500m区间河段

4.23

左起:(103.071615,23.074299)

41139

右起:(103.071894,23.074221)

左终:(103.088680,23.101109)

右终:(103.088955,23.101371)

5

勐拉河

1#可采区

巴德倮巴河与勐拉河汇口以下至藤条江大桥以上500m范围河段

2.43

左起:(102.531385,23.078270)

103019

右起:(102.530454,23.077915)

左终:(102.547915,23.071099)

右终:(102.547826,23.070354)

6

勐拉河

2#可采区

依戈村往下3720m范围河道

3.72

左起:(102.568063,23.065145)

93089

右起:(102.568687,23.063984)

左终:(102.600038,23.063582)

右终:(102.599821,23.063194)

7

乌拉河

2#可采区

楚脚河大桥上游2900m至楚脚河大桥上游500m间河段

2.47

左起:(102.637880,22.958020)

37512

右起:(102.637950,22.958154)

左终:(102.645296,22.945576)

右终:(102.645797,22.945525)

8

乌拉河

3#可采区

黄草岭电站下游580m至依东公路桥上游500m间河段

2.65

左起:(102.666832,22.919085)

50737

右起:(102.667058,22.919116)

左终:(102.688643,22.917461)

右终:(102.688827,22.917823)

9

哈更河

哈更河可采区

哈更桥下游1000m至汇口区间河段

1.49

左起:(102.623751,22.938320)

7505

右起:(102.623856,22.938168)

左终:(102.631518,22.935506)

右终:(102.631345,22.935283)

(二)采砂期限与作业时间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通知》(云水河管〔2023〕1号)、《元阳县河道采砂规划报告(2024—2030年)》,本次年度采砂实施方案时间为2026年,即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

采砂实施方案期间,采砂业主应严格遵守元阳县采砂规划报告中规划的禁采期,即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各采区可根据水位条件灵活选择使用采砂船(水采)结合挖掘机机械(旱采)。位于最低通航水位以上的滩地的可采区,应选择挖掘机械旱采。各可采区单艘采砂船搭载吸砂泵合计功率或者单台挖掘机功率均不超过300kw。各采区所用采砂船和挖掘机械控制数量及控制作业时间详见下表2:

表2:采区机械数量及作业时间控制表

序号

河流

可采区名称

开采方式

采砂船控制数量

装载机控制数量(台)

挖掘机控制数量(台)

采砂作业许可期限

备注

1

窑毖罗河

窑毖罗河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2

马龙河

马龙河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3

蛮提河

蛮提河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4

蛮枯河

蛮枯河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5

勐拉河

1#可采区

混合采

1

3

1

273


6

勐拉河

2#可采区

混合采

2

3

1

273


7

乌拉河

2#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8

乌拉河

3#可采区

混合采

1

2

1

273


9

哈更河

哈更河可采区

旱采


1

1

273


(三)采砂控制总量

可采区的年度控制开采范围在可采区范围内,每年根据年度开采控制总量,按照长度、宽度和控制采深,分段集中开采,不在规划可采区范围的严禁采砂。

根据砂石资源储量及泥砂补给量分析,本年度实施的采砂河道可采区为9个,涉河总段长度为23.43km,年度开采控量为43.2万t。2026年度各河道采区控制可采量见下表3:

表3:2026年度采砂区开采控制量统计表

序号

河流

可采区名称

可采区长度(km)

控制开采深度(m)

年度控制开采量(万m³)

年度控制开采量(万t)

1

窑毖罗河

窑毖罗河可采区

2.95

1

0.6

0.9

2

马龙河

马龙河可采区

0.66

2

1

1.5

3

蛮提河

蛮提河可采区

2.83

1

0.5

0.8

4

蛮枯河

蛮枯河可采区

4.23

1

0.6

0.9

5

勐拉河

1#可采区

2.43

1.5

8

12

6

勐拉河

2#可采区

3.72

2

12.5

18.8

7

乌拉河

2#可采区

2.47

2

1.7

2.6

8

乌拉河

3#可采区

2.65

2

3.4

5.1

9

哈更河

哈更河可采区

1.49

1

0.4

0.6

总计

23.43


28.7

43.2

三、责任主体与监督管理

1.采砂业主:元阳县自投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中标可采区内的采砂经营权实施与管理;

2.监管部门:元阳县水务局,负责采砂活动的日常监管、检查执法,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四、公示信息与监督方式

1.批准文件:本方案经元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元政复〔2025〕72号;

2.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方案实施期间,单位或个人若发现非法采砂行为及其他涉水问题,可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监管部门反映;

4.监督电话:0873-5643085

5.联系地址: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23号

6.电子邮箱:yyxhzzb@126.com

元阳县水务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