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元阳县机动车及配件批发销售维修和综合开发市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元阳县鑫开商贸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元阳县南沙镇排沙村旁
四、申报类别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五、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块于2023年11月16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用地面积为5320.05平方米,宗地用途为批发市场用地,拟建元阳县机动车及配件批发销售维修和综合开发市场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三栋钢结构房屋,分别用于汽车批发、汽车维修、汽车配件批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宗地图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