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元阳县杨若兰商住楼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杨若兰
三、建设地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大象田片区
四、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主要申请内容
元阳县杨若兰商住楼建设项目用地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大象田片区,用地面积7736.14平方米,于2025年7月21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批准总建筑面积为4601.83平方米。其中1#商住楼建筑面积2300.28平方米,地上2层;2#商住楼建筑面积1526.7平方米,地上2层;3#商住楼建筑面积367.02平方米,地上2层;4#商住楼建筑面积367.02平方米,地上2层;5#配套公厕建筑面积40.81平方米,地上1层。容积率为0.59,建筑密度29.8%;绿地面积2326.88平方米,绿地率30.08%,机动车停车位47个。
现变更为总建筑面积为3703.4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4765.85平方米。1#商住楼建筑面积2641.09平方米,地上2层。2号#商住楼建筑面积1062.38平方米,地上2层。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地块总建筑面积4765.85平方米,1#建筑高度最高为9.45米,2#建筑高度最高为8.42米,容积率为0.62,建筑密度29.83%;绿地面积2467.67平方米,绿地率31.90%,机动车停车位50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