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刘小二住宅楼
二、建设单位
刘小二
三、建设地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129号
四、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主要申请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刘小二住宅楼用地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人民路129号,用地面积144.52平方米,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总建筑面积为873.42平方米,地上六层,建筑高度最高为20.7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地块经济技术指标为:容积率为6.04,建筑密度100%,绿地率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8月20日至2026年8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总平面布置图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