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元阳县2026年农产品加工项目
实施地点:元阳县南沙镇呼山村委会
实施内容:1.建设912.5m²净化板屠宰车间;2.建设473㎡速冻食品加工区及其附属配套设施。
资金来源: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6年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6〕44号) 文件,下达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元阳县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资金64万元。
补助对象及标准: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省级按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额给予适当补助,省级补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单个项目省级补助金额原则上为64万元。
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实施期限: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
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白玉明
公示期: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2日
监督电话:0873-3067388
监督邮箱:478963756@qq.com
通讯地址: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