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
元阳县福源车辆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单位
朱首福
三、建设地点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元阳县南沙镇红河至南沙二级公路南侧
四、申报类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五、主要申请内容
元阳县福源车辆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用地面积9161.09平方米,于2026年8月27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批准总建筑面积为4589.14平方米,计容面积为9178.28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1005.10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7米。2号楼建筑面积1198.71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3号楼建筑面积1168.47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4号楼建筑面积1216.86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以上四栋单体结构形式均为钢结构。容积率为1,建筑密度50.09%,绿地面积1847.72平方米,绿地率20.17%,机动车停车位48个。
现变更为总建筑面积为4510.7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9021.54平方米。其中1号楼建筑面积926.73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7米。2号楼建筑面积1198.71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3号楼建筑面积1168.47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4号楼建筑面积1216.86平方米,地上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10.095米。容积率为0.98,建筑密度49.24%;绿地面积1843.12平方米,绿地率20.12%,机动车停车位48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示,此公示期限为7日(自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元阳县南沙镇常青路自然资源局一楼城乡规划中心(常青路33号),咨询/反馈电话:0873-5644569
附件:总平面布置图及效果图
元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