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大小,每一起都关乎公平正义。”这是钱璟常挂在嘴边的话。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她主动请缨承办元阳县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不仅精准指控犯罪,更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事陈玟妤对钱璟给予高度评价:“钱璟副检察长既是我们工作中的‘主心骨’,也是专业上的‘引路人’。她办起案来从不含糊,再复杂的卷宗都能抽丝剥茧,再棘手的难题也敢迎难而上。平时还总把办案经验毫无保留地分享给我们,跟着她干,既学业务更学担当,心里特别踏实。”
随着新型犯罪兴起,钱璟始终站在打击前沿。2021年,她承办元阳县首例“断卡”案,联合多部门开展反诈培训,提醒金融机构防范“聚集性开卡”风险,守护群众“钱袋子”。2022年,她更凭借敏锐专业的洞察力,追诉调查机关遗漏的“自洗钱”犯罪事实,成功办理云南省首例“自洗钱”案件,追赃挽损200余万元。案件办结后,她牵头召开反洗钱联席会议,推动建立部门协作机制,为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奠定基础。这份专业担当让她荣获“全国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等国家级荣誉。
钱璟表示:“法律是严肃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未成年人案件办的不只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家庭的希望。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当中,多一份耐心引导,多一份普法教育,就能帮助未成年人少走一段弯路,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未成年人成长的道路,这就是司法温度最实在的意义。”
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钱璟用行动诠释着这句话的深意。自2018年6月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时,她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初犯等情节,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通过6个月考验期的教育引导,帮助犯错的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走出办案区,钱璟的脚步延伸到校园。她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深入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主题讲座,用通俗易懂的案例为师生普法,惠及人次超10000人。从课堂普法到以案释法,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蓝天。
元阳县思源实验学校学生李铎涵说:“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灵活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支部副书记,钱璟将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党建+法治宣传”“党建+案件质效”等工作模式。她精心组织理论学习、主题活动,严格规范党员发展流程,以扎实的党建工作激发队伍活力。在她与同事的共同努力下,元阳县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获评“红河州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她本人于2024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
钱璟表示:“党建工作是凝聚队伍、推动业务发展的硬核力量。把党建工作融入办案一线、融入为民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党员干警始终不忘初心,在检察工作中,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共同守护元阳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