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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进村化纠纷

来源:云上梯田和美元阳 发布日期:2021-03-26 00:00:00 浏览次数:

3月23日,新街法庭到元阳县新街镇新街村委会卜拉寨村巡回审理原告钱某与被告何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

原告钱某与被告何某,本是毗邻而居的两家,世代友好相处。十年前许,何某家人在钱某房屋旁建盖有一层的猪圈、杂物室,后在五年前许,何某又在该基础上加盖第二层半,用作日常生活卫生间。现钱某认为何某所建盖的第二层楼卫生间,挡住钱某房屋的窗户通风、采光,及雨天排水不良渗透房屋墙体,引发本案,现诉至法院要求撤除第二层房屋。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多方调查了解,并到现场勘验,掌握了案件基本情况。现考虑到为方便当事人进行诉讼,及向群众宣传释法,新街法庭决定到争议现场的卜拉寨村进行巡回开庭。

通过庭审,法官倾听了当事人的诉讼意见,对房屋拆与不拆的利弊进行权衡。庭审结束,承办法官李卫向在场群众宣传释明《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纠纷的法律规定,并将法院依法处理相邻关系纠纷的原则着重宣讲,即: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另,通过庭审,对当事人现场提出的问题,法庭为慎重裁判,再次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勘察,倾听周围住户和村干部的意见。

此次庭审,受到了村干部和村民的赞扬,卜拉寨村组长李高才庭审结束后,激动地向法官说道:“你们法官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专门过来我们村子开庭审理,为村民以后遇到类似纠纷提供了处理榜样,我们村干部也好更好开展工作了,谢谢法官”。

本案因当事人双方争执意见过大,无法达成调解意见,法官在充分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后,将择期依法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