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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公安局--白征辉个人主要事迹

来源:元阳宣传网 发布日期:2020-06-23 00:00:00 浏览次数:

白征辉,男,彝族,1988年04月07日生,大学本科学历。2013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至2018年01月在元阳县公安局牛角寨派出所就职,二级警员,2018年01月至今在元阳县公安局胜村派出所担任民警工作。

派出所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石,自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以来,白征辉同志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和行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干警,对工作认真负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学习政治、法律业务知识。曾在2015年度、2018年度先后被评为“先进个人”,荣获个人“嘉奖”。

白征辉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无论工作任务有多繁重,都能自觉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夯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宗旨,将群众事视为自己事,使窗口服务更贴近群众便民化。同时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加强和改善执法观念,切实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加强理论联系实践,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以维护社会治安的安定稳定为己任。

众利益无小事,白征辉始终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时刻践行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一直保持着一颗亲民爱民的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查处案件,送证上门,补录户口,始终努力做到群众满意的最高目标,群众信任的最高追求,充分体现了舍“小家”顾“大家”无私奉献的精神。

2019年,白征辉对辖区重点人口、监管对象等特殊人群采取了定人、定位、动态追踪等有效管控;加强了对外来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的管控工作,逐村、逐户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掌握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底数和相关信息。

白征辉在担任综合内勤民警同时,还兼任外勤工作,并积极参与到派出所的日常处警及材料报送工作中。工作中自觉坚持原则,尽职尽职,认真做好日常检查及季度考核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所内民警出警或外出办公时,能够一个人维持派出所的基本运转,从接待群众办事到收发传达警令,处处都有他忙碌的身影。

2019年,受、立刑事案件10起,破案5起;受理治安行政案件4起,刑事拘留5人,行政拘留1人,受理交通事故60余起,转现场调解19起。

在平凡的岗位上,白征辉保持一颗对人民群众的火热之心,拥有一片对辖区群众的赤子之情,帮群众排除一些不安全因素。为辖区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为整个胜村辖区的和平稳定,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