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和旅游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规划处(邮编:10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ysghc@mct.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传承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