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 磅Normal0 一、起草背景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红政办发〔2022〕46号)要求,为努力实现2022—2025年全县企业上市倍增目标,切实做好企业上市服务工作,结合元阳县实际,2022年11月印发了《元阳县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部分内容违反了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中“(一)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规定。”对《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元政办发〔2022〕72号)文件进行修订完善,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内容进行废除。
二、主要内容
《元阳县企业上市培育实施方案(2022—2025年)》由以下三部分内容组成:
(一)工作目标
大力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云南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和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企业2-3家,培育新三板企业1-2家。上市公司数量力争达到1家。
(二)主要措施
一是建立挂牌、上市后备企业库,夯实上市后备企业基础。二是建立“一对一”工作专班,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四是加强规范培育,支持企业多渠道上市。五是设立专项资金,实施财政奖补政策。六是积极引进人才,充分发挥中介机构作用。七是做好要素保障,加强专项政策扶持。八是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上市金融服务。九是设立绿色通道,优化上市营商环境。十是建立督办机制,加快推进上市问题协调解决。十一是加强正面引导,提升拟上市企业规范化水平。
(三)组织保障
加强对全县企业上市培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强化沟通配合,加强对上市企业的指导,顺利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