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常务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规范丧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照省州殡葬管理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主要内容
《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由总则、遗体和骨灰处理与公墓管理、丧事与殡葬管理、殡葬设备和殡葬用品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部分三十二条构成,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规范丧葬行为。适用于元阳县行政区域内的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切实贯彻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三、征求意见情况
县民政局就《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了法律顾问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代表的意见,邀请专家论证,并经县政府法规科审查,取得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按征求意见,法律建议书,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有效内容不违反现行有效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情形。该文件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意报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
四、请求事项
恳请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元阳县殡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