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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元阳县2024-2026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来源:元阳县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7-06 00:00:00 浏览次数:

元财税发〔2023〕1号

元阳县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元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联合审核后确认,元阳县红十字会获得元阳县2024-2026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元阳县2023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元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元阳县税务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