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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2021—2022年甘蔗生产扶持政策及种植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元政办发〔2021〕46号)

来源: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2-08-03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

《元阳县2021—2022年甘蔗生产扶持政策及种植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贯彻执行。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27

元阳县2021—2022年甘蔗生产扶持政策

及种植任务分解方案

甘蔗产业作为元阳县的一大支柱产业蔗糖产业的健康发展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提高蔗农种蔗积极性,逐年恢复发展甘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和财税增长,推动元阳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甘蔗价格政策

(一)甘蔗收购价格及品种分类

1.一类品种每吨450元,品种为:粤糖93/159、粤糖83/88、新台糖1号、新台糖20号、川糖79/15、柳城03/182、柳城05/136、云蔗05/51、云蔗05/49、云蔗08/1609、赣蔗02/70和元阳公司同意引进的试验示范品种。

2.二类品种每吨420元,品种为:R6048、新台糖22号、粤糖86/368、粤糖03/393、新台糖16号、闽糖69/421。

3.三类品种每吨390元,品种为:陇垦80/27、梁河78/85及除一类品种、二类品种以外的其它品种。

(二)继续实行蔗梢做种加价政策

企业推广种植的一类品种,采用上半茎做种(要求上半茎留种60公分以上)的,对下半茎及时进厂、无霉变、无侧芽的甘蔗,每吨加价20元。

(三)继续实行糖蔗价格联动机制

糖蔗联动基价和联动系数执行云南省糖业协会指导意见。三类品种(淘汰品种)及境外甘蔗不享受糖蔗联动价。

二、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蔗糖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以提高糖料甘蔗产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促进蔗农脱贫增收,以农民利益为着力点,推动我县蔗糖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结合国家出台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和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扶持政策,2021至2022年榨季元阳县人民政府将持续对甘蔗产业进行扶持,具体如下:

(一)国家补贴政策

1.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种植2017年5月1日以前通过省级审定的甘蔗品种,2017年5月1日以后通过国家登记的甘蔗品种,新植每亩良种补贴350元。

2.机械作业补贴:采用机械深翻开沟作业每亩补贴170元、机械化无人机统防统治作业每亩补贴20元、机械化中耕培土作业每亩补贴25元、机械化联合收获作业每吨补贴30元、机收甘蔗运输每吨补贴15元、蔗叶机械粉碎作业每亩补贴20元。

3.完成作业后,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依照验收实绩,报县政府批准,每年8月底前结算发放完毕。

(二)元阳县政府扶持政策

1.在元阳内新种植(含翻种)甘蔗的农户,按甘蔗种植技术要求种植的,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200元,不盖膜的不予补助。

2.种植完成后,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依照验收实绩,报县政府批准,每年8月底前结算发放完毕。

(三)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无偿扶持政策

1.新植现金补助:4月30日前按公司甘蔗种植技术要求新植(含翻种)的甘蔗,并进行盖膜(宽膜、窄膜)的,经验收合格每亩补助150元,不进行盖膜的不给予补助。

2.新植肥料补助:4月30日以前新种植的甘蔗,每亩补助29%复合肥40kg。

3.新植农药补助:4月30日以前新种植的甘蔗,农户实际用公司推广的防治农药,公司给予每亩30元农药费补助,农药费用不足部分由农户现金购买或转为物资预付款。

4. 新植宿根地膜补助:推广全膜覆盖,按公司技术要求进行规范管理的新植(含翻种)和宿根蔗,每亩补助全膜9kg或单膜3kg,领取地膜后不盖膜的,取消地膜补助和宿根蔗管理现金补助,由企业收回或转为预付款。

5.宿根管理补助:对宿根蔗进行即砍即管、清沟铲桩并采用全膜覆盖的,经公司验收合格,每亩补助100元。

6.种苗调运补助:为加快品种结构调整和新引进的试验种植品种推广,按照“就近与便利”原则,确需要在蔗区内调运甘蔗种苗的,甘蔗站提出申请,农务科审核,报公司同意批准后,由公司根据运距、道路情况核定运费补助。

7.种植淘汰品种的不得享受以上各项补助政策。

(四)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有偿扶持政策 因资金困难且符合扶持条件的,由农户提出书面申请,担保人自愿担保并具备偿还能力,担保手续规范齐全,在确保安全收回的前提下,经公司按程序批准后,以预付甘蔗款的方式给予有偿扶持。甘蔗预付款待次年榨季从农户交售的甘蔗款中扣还,约定还款期内(2022年6月30日前)不收取资金占用费。逾期未还款的,按银行贷款同期基准利率收取违约金。

1.种苗预付款扶持:在种植期内新种植甘蔗的,每亩预付甘蔗种苗款不超过1.2吨;

2.种植期预付现金扶持:新种植甘蔗10亩以上的,公司根据种植户的挂历能力、风险评估后,可适当发放现金甘蔗预付款;

3.种植期预付农资扶持:新种植甘蔗每亩可预付29%复合肥40公斤和防治甘蔗病、虫、草害的农药;

4.中耕管理期预付农资扶持:在中耕管理期间每亩可预付42%掺混肥80公斤和防治甘蔗病、虫、草害的农药。

(五)政策执行时间界定

1.国家“良种良法”扶持政策

国家“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按照《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政策落实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农种药﹝2021﹞1号)文件的时间界定执行;

2.县政府及元阳英茂公司扶持政策

因甘蔗生产是跨年度工作,2021年县政府种植补贴、元阳英茂公司的补助和预付政策适用于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新植(含翻种)的甘蔗。

三、元阳英茂糖业有限公司奖励政策

(一)入榨产量奖

为了调动各级部门发展甘蔗生产的积极性,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提高单产、延长宿根年限、降低种植成本、提高蔗农效益,促进甘蔗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入榨甘蔗的,按实际工业入榨量3元/吨提取,奖励予村组或者抓蔗有功人员。其中:

1.村委会按工业入榨量0.5元/吨奖励,

2.村民小组按工业入榨量2.5元/吨奖励。

(二)新植任务奖

以公司分配到村委会的种植任务为考核基数,完成考核基数80%以上的,每亩奖励20元(其中:村委会5元、村民小组或抓蔗有功人员15元);完成比例低于80%的不予奖励。

四、检查考核机制

(一)县人民政府与各植蔗乡镇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作为检查考核的依据。

(二)县蔗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各乡镇甘蔗生产的督促、指导工作。在种植期间对各蔗区乡镇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于2022年5月30日前将种植完成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种植结束后。由县蔗糖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种植完成情况进行实地抽查验收、审核、确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报任务完成情况。

(四)建立甘蔗发展问责制度。为确保甘蔗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甘蔗生产问责制度,是建设责任政府、优化公务员队伍、密切干群关系的重要途径。为促使乡镇认真履行职责,在2021至2022年度种植期,未完成种植任务的乡镇,乡镇主要负责人书面向县人民政府作检查报告。

五、考核期限

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各蔗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甘蔗生产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甘蔗种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甘蔗种植任务圆满完成。

附件:元阳县(2021/22年)蔗区乡镇甘蔗种植任务分配表

附件

元阳县(2021/22年)蔗区乡镇甘蔗种植

任务分配表

序号

单位:亩

乡镇

现有面积

新植任务(含翻种面积)

备注

1

南沙镇

2115.3

900

2

新街镇

5074.6

2000

3

嘎娘乡

3320.2

1700

4

上新城乡

3014.6

1600

5

小新街乡

2228.4

1500

6

逢春岭乡

1519.9

1500

7

攀枝花乡

124.1

600

8

黄茅岭乡

488.6

800

9

黄草岭

82.3

300

10

俄扎乡

157.5

800

11

牛角寨镇

1348.4

800

12

沙拉托乡

984.2

1000

13

马街乡

3128.7

1500

合计

23586.8

1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