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元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09 00:00:00 浏览次数: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开展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5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201914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大抓电商行动计划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13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950)及《红河州商务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州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红商务发〔201944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大抓电商的新部署新要求,按照全州统筹,整体推进总体布局,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托元阳县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以拓宽农特产品网销上行渠道和满足农村电子商务消费需求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探索创新农村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推动电子商务与三农融合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加快转型升级,为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再添新动能。

  二、总体目标

  建设较为完善的电商公共服务、物流仓储配送、农产品供应链、电商人才培训、电商精准扶贫5大体系,推动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加强农村产品上行、助力农村脱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到2020年底,建设1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4个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行政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村电商服务站点覆盖率达到50%,农村电商培训人数达到6233人次,农村产品流通成本不断降低、供给效能不断提高,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培育5户以上,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培育20户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三、推进方式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采取县级主导+乡镇、部门协作方式整体推进实施。县人民政府是项目具体实施的直接责任主体。具体由县工商信局财政扶贫牵头,县农业、供销、邮政等有关部门配合,整体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包括:办公、培训教室、服务前台、产品展示、企业孵化、数据采集统计等场所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购买电脑、打()印机、投影仪、LED显示屏、电话、网络接入设备、液晶显示系统文件柜、空调、桌椅等必要的设施设备;运营商的房租、水电物业管理等运营维护费。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应具备电商孵化、人员培训、包装设计、营销策划、产品展示、数据采集、统计分析、电子结算等功能。公共服务中心门头建设应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元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其中,产品特色馆的设计要突出本地特色及文化,具有线下体验和拓展线上新渠道的功能。中心应有专人管理,确保机构健全、分工明确、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项目承办企业

  2.建设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整合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站点,对全县14个乡镇、67个行政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进行改造或建设,其中重点支持63个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工作。包括必要的装修改造(不含土建);配备网店必备的电脑、电视、POS机、扫码枪、网络连接设备、办公桌椅和商品体验、营销宣传、室内外牌匾等相关设施设备,能开展相关农村电子商务基础培训工作。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应具备为村民提供农产品营销、网络代购代销、邮件快递代收代发、费用代缴、话费充值、票务订购、电商知识普及推广、政策宣传、农资信息查询等功能。乡镇服务站还应具备指导就业创业,服务村级点和开发特色农产品和扶贫产品、代理普惠金融业务等能力。63个贫困村服务点重点突出电商扶贫职能,需具备综合服务及线上门店系统。按统一风格进行装修装饰,门头、牌匾特征醒目。(责任单位:县工商信局,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办企业

  (二)物流仓储配送体系

  整合县内现有仓储物流配送资源,依托乡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立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畅通。

  1.建立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规划建设不少于1500平方米的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中心集提供仓储、品控分拣、打包配送、物流信息综合平台以及协调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整合邮政、快递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第三方物流服务企业资源,构建城际、城乡一体的综合配送体系。建设相应规模的保鲜和冷藏冷冻设施,为生鲜产品提供预冷服务。

  2.建设乡镇物流中转站。整合乡镇电子商务服务站,依托现有物流企业在全县建设14个物流中转站,负责县域内网购商品储存和配送至村级电商服务点,服务网销商品集中转运至县物流配送中心。

  3.建设村级物流配送点。依托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在全县建设覆盖67个行政村的物流配送网点,实现多站合一,一站多业的站点功能,负责行政村内网购商品的代收和配送,收集县域内网销产品,同时加强村级物流配送点线路规划,提高配送效率,解决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物流瓶颈。(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信局,县邮政公司,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办企业

  (三)农产品供应链体系

  1.区域公共品牌打造。依托梯田红米、梯田咸鸭蛋、梯田稻鱼鸭、红河谷水果等优势资源及品牌影响力,瞄准市场需求,推动新型经营主体组织化能力,着力引进一批外向型企业,扶持本土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大产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平台发展模式和科研+种养+加工+流通全产业链发展,构建以其为核心的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体系,全力打造具有元阳特色的绿色有机名品提升区域的形象与美誉度。

  2.农产品溯源体系建设。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规范化农民合作社,从农产品种植、加工、包装、储存、运输、装卸等环节进行规范,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与监管。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引导,打造可追溯区域公共品牌。

  3.促进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支持围绕农村产品流通标准化、品牌化和质量品控,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以及QS等资质认证,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村产品的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4.开展形式多样的县域公共品牌宣传活动。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抖音、微信、直播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渠道,鼓励营造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对接线上第三方电商平台与线下传统销售渠道,构建多渠道、立体化经营模式,实现全县农村网络零售、农产品网络零售同比增长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责任单位:县农科局、县工商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电局、县扶贫办,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办企业

  (四)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

  实施电商育才工程,开展电商培训6233其中:通过专业培训机构以及聘请电子商务行业知名专家学者等资源对具有电商创业需求及传统企业转型开展电商专业培训不少于100人,同时为党政领导、县乡村干部、返乡农民工、农村青年(妇女)、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群体开展电商知识普通培训不低于6100人,整体培训满意度高于90%。(责任部门:教育体育局、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科局、县工商信局扶贫供销合作社,团委、妇联、残联、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办企业

  (五)电子商务精准扶贫体系

  依托现有在知名电商平台上开设的特产馆,继续开设扶贫专区,搭建电商扶贫网销平台通道,免费为贫困户网商入驻;支持和鼓励电商平台企业和消费者采用预售、众筹、订单农业等方式购买农产品,保障贫困户的产品价格;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采取电商+基地+贫困户的模式,以土地流转和劳务输出的形式增加贫困的收入;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构建一企带多村、一店带多户、一人带多人等扶贫模式,帮助贫困户就业创业;支持和鼓励电商企业带动贫困户发展适合的电商业,为贫困村网商提供创业孵化服务;主动对接知名电商平台各具特色的扶贫模式,赋能我县特色产业和贫困主体;精准对接参与消费扶贫的各类消费主体的需求信息,推动贫困村、贫困户的农产品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超市;培育电商扶贫示范企业(网商)5户以上,培育建档立卡电商扶贫示范户20户以上。(责任部门:县农科局、县工商信局扶贫办,供销合作社,各乡镇人民政府,项目承办企业

  五、承办企业

  (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择优的原则,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支撑体系的建设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可通过整包或分包方式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整包鼓励以联合体投标方式进行。  

  )承办企业选择过程中,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和举报窗口,按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公开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招投标过程在阳光下进行。

  六、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195月-201911月)。

  县域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成立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动员会,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上报州商务局审核批准。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911—20207月)。

  严格坚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并督促其启动项目建设。强化工作指导、狠抓任务落实,州级统筹实施重点项目和县级主导实施重点项目基本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整体推进取初步成效。

  (三)绩效评估阶段(20207月-202012月)。

  级组织专家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预评价。对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模式,接受级组织的绩效评价。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12月后)。

  根据级绩效评价结果,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工作措施,按时完成整改提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总结,形成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会议,协调解决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决策,日常工作高效推进。

  (二)明确工作责任。推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综合示范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项目推进直接责任主体,县工商信、财政、扶贫主管部门为项目的牵头责任主体,县相关部门及乡镇为项目的分工责任主体,牵头承办企业为项目的实施责任主体。

  (三)健全完善制度。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制定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报商务审核后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案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修改,修改情况需及时报州商务局备案。

  (四)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和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政策宣传,广泛调动政府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举办研讨、座谈、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强化督查督办,确保示范项目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县工商信局、财政局、扶贫办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项目实施进度;政府督查部门要开展专项督查,确保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

  (六)做好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公开实施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同时项目办和承办企业要加强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财政资金建设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予验收。承办企业每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县项目办,项目办汇总整理全县工作进展相关信息于每月25日前报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做好总结推广。及时发现和总结综合示范工作中的先进经验与做法,与相关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和典型人物,梳理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对电子商务创业创新故事、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验、电子商务园区运营模式、电商扶贫亮点及成效等进行大力宣传推广,真实反映我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

   

   

  附件:

  1.元阳县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2.元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责任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