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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rmzfbgs/2024-0007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元政发〔2024〕45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8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元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阳县2024年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工作措施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县委“338”工作要求中“三年新突破”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推动元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增长。县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用于支持全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开展。围绕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社会发展等重点领域,紧盯国家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把握国家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利好机遇,争取更多新增国债、地方政府专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持续推进纳入州级“千项千亿”重点项目186个,计划总投资599.2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75.4亿元,稳住投资基本盘。持续推动红河州南部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元阳机场至哈尼梯田景区连接线改造工程、黄沙公路等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南赛市政道路、南蛮二级公路建设,争取开工建设元阳民用机场。加快推进牛倮水库、城乡供水一体化等项目建设,启动实施东西部河库连通工程,加快马龙河水库、西观音山水库工程前期工程。推进新老城区绿美城市建设,加快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城市风貌提升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2024年,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左右,产业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60%以上。(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各行业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二、挖掘激活社会消费潜力。大力挖掘消费潜力,持续办好“四季促消费”活动。支持以哈尼梯田核心区打造旅游消费集聚区,办好泼水节、开秧门、火把节、丰收节等重大民俗节庆活动,常态化展示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促进农特产品展销,推动旅游消费,达到促进市场消费的目的,有力推动我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壮大数字消费,大力发展数字商贸、数字文旅、数字物流等应用场景。鼓励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公休制度,单位组织工会活动等,提倡县内旅游消费。2024年,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分别增长12%、22%、12%、18%。(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三、持续推动经济外向发展。加强与自贸区、综保区、经开区的政策对接、产业对接、项目对接,重点发展加工、贸易、大健康服务、跨境旅游等产业。依托区位优势,积极融入河口沿边产业园、中老铁路沿线经济带建设,引导企业参加中越(河口)国际贸易交易会,促进外贸提质增量。探索发展“飞地经济”,提升经济开放程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企业扩能增量。(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投资促进局等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四、推动农业抓优势提质效。坚持做强特色红米、做精特色果蔬、做优特色畜禽、做亮特色水产、做活乡土产业,推进乡村特色产业延链、壮链、补链发展,引导农业企业“产销分离”,加强培育纳统企业主体。严格落实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以上,确保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2.97万亩以上,粮食产量17.11万吨以上。推进国家级水产绿色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稻鱼鸭”产业精深加工,推动茶叶、水果、蔬菜、生猪、肉牛等特色种养殖产业提档升级,发展“林菌”“林禽”“林药”等林下经济和林产品加工,建成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以上,分品类分梯次开展农业品牌精品培育。积极争取州级财政农业提质增效资金支持,创建一批全省现代设施农业和林下经济示范点。2024年,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5%。(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五、推进工业经济稳产增量。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巩固发展一批、升级发展一批、培育发展一批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产业,促进更多群众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加快推进元阳绿色食品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年内实现梯田鸭蛋精深加工厂、鱼片厂、梯田红米酒业、农副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成投产,形成产业链闭环。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持续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全年力争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1户、创新型中小企业2户。抓紧申报州级产业集聚区,启动实施“亩均论英雄”评价机制,优化土地、能源、资金、政策等要素配置。扎实抓好“小升规”企业培育,建立“一企一策”跟踪培育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工贸分离”,加强纳统企业培育,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以上。2024年,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六、加强建筑业稳步发展。优化资质资格管理,指导企业做好资质申报工作,鼓励企业资质升级。鼓励企业跨行业、跨专业兼并重组,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鼓励现有12家资质建筑业企业扩大经营范围,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强银企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适应建筑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为建筑业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2024年新增纳规入统1家以上建筑业企业,力争全年本地建筑业产值增长25%以上。(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七、引导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元阳府二期、锦泽水墨等房地产业项目,争取南城福地房地产业项目开工建设。提高外地人购房比例,持续提振住房消费。积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和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严格落实公积金使用政策,争取实施购房补贴政策。优化教育、医疗基础设施配套,积极探索旅游康养等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全面推行“交房即交证”。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风险,扎实做好保交楼工作。(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八、加快现代服务业提档提质。聚焦重点行业,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等商务服务业。推动养老、托育、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积极发展银发经济,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围绕规上服务业企业培育目标,加快产业融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入统积极性,促进行业结构优化调整,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九、更好支持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建设高品质旅游强县,叫响做实“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元阳篇章,深挖梯田魂文旅“富矿”,扎实推进哈尼梯田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完善景区可达交通和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加快虹夕诺雅酒店、森林水世界公园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胜村旅游小镇项目建设。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多样化,开发与农时季节相适应、消费节点相结合的乡村休闲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梯田观光、民宿休闲、亲子研学、康养度假等业态,加大等级旅游民宿培育力度,打造一批城乡居民休闲旅游“打卡地”。积极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省级旅游名村品牌,大力推广“阿者科计划”模式,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渠道。力争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2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0亿元以上。(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推动能源低碳转型。积极融入红河“风光储”一体化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积极开展集中式光伏项目前期工作,探索多形式发展光伏、风电,力争投产元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逐步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稳步推进现代化农村电网示范县项目、整县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争取110千伏黄茅岭、110千伏鲁沙输变电工程项目年内投产运行,力争复兴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启动实施,强化电力供需调节能力,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供支撑。(责任部门:县能源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一、加快现代物流发展。培育发展现代物流业,积极申报省级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引培物流龙头企业,提高物流要素配置,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提高县域资源流动效率。完善县乡商业体系和物流体系建设,充分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探索在行政村一级设立便民超市与电商物流相结合的消费网点。(责任部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二、提升招商引资质效。县级财政安排3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开展。重点围绕“十个一”产业链精准招商,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系机制,开展全流程对接服务。加大投资环境和合作项目宣传推介力度,完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加强与境内外各类商协会或中介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委托招商、以商招商,组织灵活多样的招商活动,争取一批新项目签约落地。县级财政安排100万元支持产业链链长办公室,更好发挥职能作用。压实责任,紧盯元阳县2024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目标任务。2024年,力争招商引资省外到位资金45亿元。(责任部门: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三、加强经营主体培育。积极争取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六项重点工作,推进政策宣传、服务、兑现“三进经营主体”活动。加大“四上”企业培育力度,推进“个转企、企升规”。允许个体工商户保留原字号、行业特征,可直接在原名称后缀“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推进市场经营主体稳步扩量提质。(责任部门:县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四、增强民营经济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民营经济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大鼓励、支持、引导力度,持续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加强与企业“面对面”常态化沟通交流。开展好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探索优化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施工许可流程,畅通民间投资问题反映和解决渠道,提高民间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效率。2024年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在70%以上,民间投资占全部投资比重保持在60%以上。(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工商联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五、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围绕《云南省县(市、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立足于农产品主产区指标体系,各行业部门对标对表,推进落实7大类58项指标任务,针对2022年考评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增长板、补短板,提高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形成比学赶超工作氛围,力争2024年实现争先进位。(责任部门:县级有关部门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六、稳定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坚持就业优先,持续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继续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百日行动”,加强劳务协作对接。采取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有效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再就业。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力度,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优惠贷款工作。以选聘大学生“村官”、 招募“三支一扶”、公开招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扶持自主创业等为重点,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新增城镇就业、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24年,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90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保持在17万人以上。把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优化收入分配结构。2024年,力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速同步,人均纯收入1万元以下且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落实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范围政策。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全面落实支持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严控一般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八、重点发挥金融政策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优化对制造业企业的信贷政策,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加大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贷款、延期、续贷、调整还款计划等差异化金融服务。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政策,巩固贷款利率下降成果。继续推动完善重大项目融资辅导机制,开展政府、企业、金融机构定期沟通会商,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元阳监管分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十九、注重强化政策协同。强化政策统筹,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政策一致性审查,审慎出台收缩性政策,确保同向发力、形成合力。围绕年度经济工作重点,系统抓好政策解读、亮点宣传和形势解析,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提振社会发展信心,全力以赴推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责任部门:县级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能职责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力做好经济稳进提质各项工作,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调度,主动做好社会预期引导,加快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努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