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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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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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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政办发〔202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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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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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元阳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元阳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的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元阳县城乡供水不均衡、不充分问题,保障城乡居民喝上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提高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安全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推进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兴水润滇工程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的原则,2022年底前落实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和供水运营企业,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启动一批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基本建成城乡供水“一县一张网”,基本形成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服务”为主的城乡供水体系,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逐步实现城乡供水“水网电网化”运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坚实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
1.科学编制规划。加强与各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规划编制,评估城乡供水现状,合理确定供水范围和规模,择优选取水源,打破行政区划壁垒,优化工程总体布局,科学合理划分供水区域,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供水工程。
2.明确建设计划。以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综合考虑县域供水现状,以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为途径,确定水库水源、规模水厂、骨干管网等重点项目建设计划。通过淘汰一批、改造一批、新建一批,连点成面,全面提升城乡自来水普及率和供水保证率。
(二)整合县域供水资源。
1.组建实施主体。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按照“国有控股”原则,组建项目公司,作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修养护的主体。
2.整合城区供水资源。稳妥推进城区供水资源整合,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在对城区现有供水公司(水厂)进行资产评估的基础上,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城区民营供水企业,稳步开展并购整合,实现城区供水政府主导和国有控股,同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推进乡镇村水厂划拨、回购。结合乡镇村供水工程多数由政府投资兴建,少数由村集体或个人出资的实际情况,理清乡镇村供水工程资产情况,做好将国有资产划拨转移至项目公司工作。同时,制定乡镇村水厂产权回购实施方案,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积极稳妥做好乡镇村水厂资产评估、产权回购及人员分流安置工作。
(三)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包含整合存量供水资产、新建工程,重点实施水厂新建工程、管网延伸工程、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水源保障工程、数字化工程等。2022—2024年,全县拟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11项,涉及11个乡镇,服务人口15.57万人。
1.推进水厂新建工程。对现状水源稳定但水厂供水尚未覆盖的区域,实施新建规模化、标准化水厂,改造或新建输配水管网,解决农村供水水质保障率不高的问题,逐步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同质同服务。实施水厂新建工程项目9项,涉及上新城乡、小新街乡、马街乡、嘎娘乡、逢春岭乡、新街镇、俄扎乡、攀枝花乡、大坪乡等9个乡镇,服务人口12.83万人。
2.推进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对人口集中、地势较平坦的重点区域,要根据地形、居住点分布情况,合理划分供水分区,加快水厂、管网等供水设施升级改造,通过乡镇村水厂联网,打破行政壁垒,建设数个乡、村连片集中的供水体系,实现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实施水厂改扩建提升工程项目2项,涉及黄草岭、黄茅岭等2个乡镇,服务人口2.74万人。
3.推进数字化工程。实施数字化工程项目1项,配合省级建立省、州、县、乡、村五级城乡供水信息服务网,构建“水源一水厂一水池一管网一用水户”数字工程,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智慧管理。
(四)构建长效运营机制
1.实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坚持“先建机制、后建项目”,县供水公司负责县域城乡供水的统一经营管理服务,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管理结构,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发展活力。
2.建立合理的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城乡供水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实行有偿服务、计量收费,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推动水价综合改革,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由发改部门根据供水成本、费用变化和用水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和适时调整。农村供水价格采用村民“一事一议”方式确定。
3.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各乡镇要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三项制度”,确保农村饮水工程有机构和人员管理、有政策支持、有经费保障。
4.推进城乡供水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包括城乡供水信息管理系统和供水公司运营管理系统,为用水户提供多元化、便捷化、个性化服务,实行供水服务“零距离”、供水管理“全覆盖”、用水诉求“全响应”,以信息化、智慧化提升管理服务质量。
(五)提升城乡供水水质
1.加强城乡供水水质监管。住建和水务部门切实落实城乡饮用水卫生管理责任,明确任务和要求,保障人员、装备设备和资金投入,加强监督指导。卫生健康部门抓实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2.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县疾控中心要按照国家、省级、州级水质监测工作方案,做好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抽检工作。“千吨万人”供水工程供水机构必须建立日常水质化验室并配备专门水质检测技术人员,严格水质管理,切实加强水质净化和消毒处理。
(六)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1.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加快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从源头上保障饮水安全。2022年底前完成“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划定,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百吨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2.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部门联动和执法协作机制。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现场检查和联合执法,全面排查和整治水源地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各类人为破坏水源地工程设施与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三、进度安排
(一)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完成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及项目用地、林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完成项目公司组建及有关协议签订。
(二)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行动项目建设任务。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成立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研究审议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
(二)强化资金筹措。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坚持两手发力,做到责任主体在政府、筹资主体在市场、建管运营主体在企业的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社会投资主体在全县水网建设中的投资、融资、建设、管理、运营作用,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等方式筹措项目总投资的20%作为项目资本金,支持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投资。依据项目“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在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采取财政注资、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等方式,积极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申报工作,多渠道筹集项目总投资的80%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三)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城乡供水一体化监督考核,将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绩效考核内容。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建后管护的监督检查。实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进展情况调度机制,对工作严重滞后的乡镇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提升公众有偿用水、节约用水意识,营造饮用安全水、珍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的社会氛围,促使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饮水安全。
附件:1.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分解表
附件1
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 黄建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林洲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
和 毅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 李 吉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魏登强 县财政局局长
蔡文俊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成会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局长
普 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梅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学良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徐国卫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朱荣兵 新街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程 嘎娘乡人民政府乡长
朱学良 上新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远方 小新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伟 逢春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潘 黎 大坪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然玄 攀枝花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 秘 黄茅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建培 黄草岭乡人民政府乡长
吴泰松 俄扎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宁强 马街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和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龙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人员从县水务局抽调,负责日常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全面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统筹协调项目建设实施,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目标任务如期完成,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水资源支撑和水安全保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策部署;负责牵头组织全县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的实施,指导编制县级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做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公司及各乡镇完成有关任务;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自职能职责配合完成有关工作,强化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过程中资金、用地等要素保障,加强对乡镇督促指导,推进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1.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会同县水务局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推进城乡水价综合改革。
2.县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下达的项目前期经费和资本金,及时落实注入资本金;会同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政府专项债券的申报、使用、管理等工作。
3.县自然资源局: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用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负责指导“百吨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监管。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以城带乡供水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工作。
6.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重点监测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根据监测结果对饮用水水质提升提出意见建议。
7.县林业和草原局:优先保障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林地,依法依规高效办理有关使用林地手续。
8.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结合乡村振兴规划,配合做好农村供水有关工作,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9.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用地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保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附件2
元阳县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分解表
序号 |
乡镇 |
工程名称 |
静态总投资 |
规划水平年可服务人口(人) |
||
城镇人口 |
农村人口 |
服务人口 |
||||
合计 |
11 |
11 |
32502 |
0 |
155662 |
155662 |
1 |
上新城乡 |
上新城乡瓦灰城村委会瓦灰城村饮水安全工程 |
5669 |
0 |
21551 |
21551 |
2 |
小新街乡 |
小新街乡小新街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
5026 |
0 |
21335 |
21335 |
3 |
马街乡 |
马街乡集镇供水工程 |
4511 |
0 |
18128 |
18128 |
4 |
嘎娘乡 |
嘎娘乡吉居地村委会纸厂村饮水工程 |
3243 |
|
14951 |
14951 |
5 |
逢春岭乡 |
逢春岭乡逢春岭村委会街上饮水工程 |
3209 |
0 |
13304 |
13304 |
6 |
新街镇 |
新街镇胜村村委会胜村饮水安全工程 |
3040 |
0 |
20633 |
20633 |
7 |
黄茅岭乡 |
黄茅岭乡集镇供水工程 |
1705 |
0 |
10907 |
10907 |
8 |
黄草岭乡 |
黄草岭乡水厂饮水安全工程 |
1654 |
0 |
16491 |
16491 |
9 |
俄扎乡 |
俄扎乡哈播村委会哈播村饮水安全工程 |
1649 |
0 |
6472 |
6472 |
10 |
攀枝花乡 |
攀枝花乡集镇饮水工程 |
1448 |
0 |
5777 |
5777 |
11 |
大坪乡 |
大坪乡大坪村委会大坪街饮水工程 |
1348 |
0 |
6113 |
6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