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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whhlyj/202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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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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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办通〔2024〕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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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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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元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
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元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三年行动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云办发〔2023〕12号)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文化和旅游强州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红办通〔2023〕86号)精神,全面推进元阳县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元阳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结合元阳实际,特制定本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省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和县委“338”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更完善、产品业态更丰富、市场秩序更规范、接待服务更优质、旅游形象更美好、产业格局更高端,实现文化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把元阳县建设成为云南省“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文旅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推动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到2025年,力争全县接待游客人数突破53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突破7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文化强县行动
1.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全县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加大服务功能、服务环境提升改造,促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哈尼梯田文化博物馆,加强宣传推广力度,加大品牌建设力度。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达到国家建设标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加快实施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工程。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行动计划,加快公共数字文化、智慧图书馆和公共文化云项目建设,支持公共图书馆增设视障图书室、阅览室。持续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发挥农家书屋服务效能。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展览、研学基地和文创开发,推出一批主题展览、研学基地和文创产品。每年开展群众文化活动500场次、“文艺轻骑兵基层行”“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等惠民演出84场次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县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3.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激励文艺工作者加大艺术作品创作力度,创作一批具有元阳地域特色和浓郁民族风格的文学、文艺作品,提档升级以《哈尼古歌》为代表的文艺作品,创新编排一批以“梯田魂”为主题的实景演出精品节目,着力打造“大型稻作农耕实景演艺项目”。举办好“四季村晚”“开秧门”“泼水节”“火把节”“丰收节”等节庆活动,推动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4.提高文化遗产及文物保护利用水平。深入推进《元阳县大抓哈尼梯田保护利用行动计划》,强化四素同构生态系统的保护利用,传承农耕文化,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持续促进群众增收。加强文物资源普查,建立文物名录。加大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传承力度,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做好第九批省保、国保申报和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大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评审公布、文物修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升文物保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5.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持续开展非遗资源普查,完善非遗项目和传承人数据库。推进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非遗传承点、非遗工坊建设。做好元阳县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不断充实我县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和传承人队伍,加大非遗传承保护力度,建立非遗传播体系。(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6.创新理念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品牌优势,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将民族节庆品牌提档升级,开发一系列文化创意产品,打造具有元阳特色的文化创意品牌。围绕“文化+旅游”战略全方位带动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落实院团“一团一策”改革方案,促进院团高质量发展,推出面向大众的舞台艺术精品,开发庭院式、沉浸式小剧场节目,形成文化旅游演艺新产品、新亮点。(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广播电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力实施旅游强县行动
7.推动文旅资源普查和转化利用。统筹开展农业、交通、水利、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潜在涉旅资源普查工作。积极搭建文化和旅游资源数字平台,实施优势资源向经济产品转化。(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8.推动景区全面提档升级。实施景区创新提升和绿化美化建设工程,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标5A景区评分细则,补短板强弱项,优化景区道路、标识标牌,智慧服务,不断提升景区服务水平。推动南沙镇那里村、攀枝花乡普朵村、嘎娘乡纸厂村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持续推进哈尼梯田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力争到2025年,3A级景区达4家以上,力争哈尼梯田景区创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升“云上梯田·和美元阳”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9.创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开发管理、服务提升、系统营销,促进县域旅游业从单一景点景区建设管理向综合目的地服务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坚持品质化、差异化发展方向,以县域特色文化主导、重点景区引领、小景区辐射、乡村旅游点联动,构建特色化旅游景区景点网络。加强与省内外知名景区合作、与相邻县域共享,突出各自特色产品,实现资源共享、客源互送。主动融入和服务昆明—越南海防跨境旅游走廊建设,打造一批跨域精品旅游线路,促进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积极推动“文旅+”和“+文旅”,促进文旅和农业农村领域产业互促融合,丰富创新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推广“阿者科模式”,推进“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建设,宣传推介“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景点线路”,开发“天然氧吧”产业链,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力争培育农文旅融合示范点5个以上,建成云南省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为云岭旅游名县、文旅特色强县。(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0.丰富“旅游+”文旅新业态。积极推动“旅游+”模式,推动文旅和其他领域产业互促融合。用好用足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森林康养试点县、天然氧吧县等政策,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森林生态旅游,打造“梯田乡愁”品牌。用好用活“开秧门”“泼水节”“火把节”“丰收节”等民族节日、文化节庆、非遗传承等元素,打造“梯田节庆”品牌。大力发展梯田观光、民俗体验、康养度假、亲子研学等业态,打造“梯田人家”品牌。积极开发具有元阳特色的牛干巴、茶叶、哈尼服饰等旅游文化商品,打造“梯田礼物”品牌。以“低碳游”为导向,打造环哈尼梯田山地自行车、梯田越野马拉松、梯田徒步等“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品牌。推进半山酒店、帐篷酒店、房车营地、旅游民宿等特色住宿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1.实施乡村旅游助农增收工程。大力推广“阿者科计划”“那里村”模式,按照“一村一主题”建设思路,打造“那里土陶村”“五帮房车营地驿站”“乌龙民族特色美食村”等10个特色旅游村寨,建设民族民俗主题街区,形成乡村旅游带与梯田景区联动,实现“冬入谷避寒,夏上山避暑”。以梦中田园生活为主题,打造以蘑菇房烧烤营地、哈尼蘑菇房农耕展馆、田园体验式亲子乐园、古村落探索为业态的普朵田园度假村,开发绿色低碳游活动,让“来元阳,我氧你”的辨识度更高。着力打造胜村旅游小镇、哈尼小镇等旅游集镇、旅游村寨,不断提升哈尼梯田景区旅游业态,推出7条乡村旅游特色线路。推动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和特色旅游提升示范村创建活动。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农户有效利用院落空间及周围闲散土地,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增加收入,优化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2025年底,全县建成规范化的庭院经济示范户500户以上,建成庭院经济示范村(自然村)50个以上,建成庭院经济示范社区(行政村)20个以上,建成庭院经济示范乡镇3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文旅项目高质量建设行动
12.打造文旅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实施旅游产品供给、旅游市场能级提升,建设以哈尼梯田为核心的旅游城市,推动文化旅游业与新型城市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现代化相融,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成为元阳县的支柱产业、现代产业,加快建设红河州文旅高质量发展试点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3.科学谋划包装文旅项目。加强项目策划,精准推出一批具有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农文旅融合重大招商项目。力争策划包装重点文旅新项目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投资促进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强化文旅项目要素保障。坚持生态优先,推动文旅项
目用地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等衔接,坚决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文物保护红线和灾害风险区等。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规划许可、环评、水土保持等手续。积极争取和统筹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加大对文旅项目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基础上,加大对文旅项目和文旅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5.高位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哈尼梯田5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哈尼小镇配套设施建设、5A创建文化旅游主题街区胜村乡村振兴示范、哈尼小镇旅游服务业态提升、虹夕诺雅酒店、哈尼梯田研学基地建设、城市森林水世界、哈尼梯田区域演绎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好项目筹划包装、要素保障等工作,推动项目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世界遗产哈尼梯田元阳管理委员会、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行动
16.打造文旅龙头企业。聚焦世界和国内500强企业,创新招商模式,引进品牌企业投资元阳文旅重大项目。推动本地文旅企业培优扶强,鼓励符合条件的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星级酒店、精品酒店等重点旅游企业采取并购重组、合资入股、有偿委托经营等方式,引进知名旅游集团和管理服务品牌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7.壮大传统文旅企业。运用政策引导、改革重组等方式,培育好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县内文旅市场主体。培育年营业收入百万元以上文旅骨干企业3户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18.培育新业态经营主体。支持本土企业特色化品牌化发
展,力争培育新业态文旅企业3户以上。鼓励村党组织领办旅游专业合作社,壮大村集体经济,重点培育全县乡村旅游合作社3家、经营户10户以上。(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开展旅游服务创优提质专项行动
19.加强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全面规范旅游企业经营行为和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进一步提高游客体验满意度。坚持“游购分离”,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整治、查处旅游市场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完善舆情应对机制,提升旅游投诉调解工作效率,引导企业加强售后服务模式创新,督促企业及时受理和处理游客质量投诉,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文化市场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文化旅游市场等领域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0.提升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深入落实“1+3+N+1”综合监管机制、“1+13+X”投诉处置机制和“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做好投诉、退货、舆情处置岗位人员保障工作,坚决做到“诉求有人管、退货办得了、舆情有回应、反馈有温度”。加强星级酒店与等级旅游民宿规范管理,实现旅游服务标准化、品质化和管理规范化。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加强文明旅游宣传。(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团县委,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1.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压实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文物保护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重要节假日、汛期、冬春火灾高发季节等关键节点,利用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等手段,推动安全防范任务措施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信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2.提升智慧化服务水平。完善元阳版块“一部手机游云南”建设内容,加大宣传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公共文化云等建设。(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塑造推介形象品牌行动
23.塑造文旅品牌形象。强化世界文化遗产元阳哈尼梯田宣传推介和文化IP转化,深挖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品牌响、形象好、服务优、体验佳的民族文化及生态旅游品牌,不断擦亮世界文化遗产这张靓丽名片。(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24.创新文旅宣传机制。加强政企合作,建立景区、酒店等文旅企业交流长效机制。鼓励景区孵化本土网红代言人,打造网红旅游项目和文化旅游IP形象;支持旅游博主、旅游达人、资深驴友等自媒体拍摄和分享元阳旅游体验,开创文旅宣传推广新格局。(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南哈尼梯田旅游文化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25.加大文旅宣传力度。体系化、精准化谋划元阳旅游宣传推广,着力构建“县+乡镇+企业”联动、线上线下一体的宣传推广机制。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利用中国—南亚博览会等活动,扩大元阳文化和旅游品牌影响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元阳文旅新媒体营销,支持各乡镇以市场化理念举办特色节庆活动,吸引国内外优秀影视剧来元阳拍摄,整合并引导文化、旅游、餐饮、酒店等参与元阳文化宣传和推介,构建全民营销元阳旅游大格局。(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外事办、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26.深化文旅交流合作。发挥沪滇帮扶协作机制作用,密切联动川、黔、渝、桂等周边市场,深化长三角、珠三角市场,巩固京津冀和华中市场,发展东北市场,开展元阳与越南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中法、中意文化艺术节等对外交流活动,推动旅游合作纵深发展。(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外事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把文旅产业作为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完善工作机制,形成文旅产业发展工作新格局。县文化和旅游局要牵头及时协调解决文旅产业发展难点堵点问题,加强督促落实,统筹推进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机制保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文旅经济指标监测调查体系,加强文旅项目用地用林等要素保障,加大对金牌旅游村、最美乡愁旅游地、旅游度假区、A级旅游景区、高品质酒店、等级旅游民宿等文旅品牌创建支持。
(三)加强人才培引。强化文旅经济人才队伍建设,用好用足各级人才引进政策,引进一批文旅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实施金牌人才工程,培养金牌导游(讲解员)、金牌旅游管家、金牌主播和金牌职业经理人。加强文旅系统干部和从业人员培训,为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中共元阳县委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