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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wfw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2026〕—2
  • 发布日期
    2026-04-3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机制(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机制(试行)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代章)

2026年1月29日

元阳县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

机制(试行)

为进一步优化本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和《关于明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标准程序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79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合同履约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规范化,结合元阳县实际,制定本机制。

一、工作目标

聚焦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合同管理关键环节,有效纠正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在线签订的行为,避免造成项目流程停滞、工期延误等不良影响,规范全流程合同签订工作,构建招标人(代理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监督部门齐抓共管的立体监管模式,充分保障各方主体合法权益,逐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建设。

二、机制适用范围

本机制适用于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项目,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超过30日法定时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未签订合同的情形。

三、组织体系

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牵头,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合同规范化签订等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签订合同事宜,并督促招标人(代理机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业监管部门按职责落实工作。

四、分级预警与处置流程

(一)预警阶段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建立分级预警机制,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台账,由专人负责,逐个项目登记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推算出每个项目的合同签订截止日,并进行动态检查与预警。

1)首次提醒。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第20天仍未签订合同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QQ、微信、电话等方式,明确告知合同签订截止日以及逾期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七十五条)。

2)二次预警。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第25天仍未签订合同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向招标人发出书面提醒函,督促招标人尽快完成合同在线签订工作。同时,抄送行政监督部门(详见附件1)。

(二)超期处置

(1)问题线索移送。合同签订截止日次日起第1个工作日内,由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向行政监督部门移送《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函》,并同时抄报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应及时固定保存证据材料并移送行政监督部门,移交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函(详见附件2);

2.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截图;

3.提醒函(详见附件1);

4.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双方沟通记录(如情况说明等)。

2)调查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收到移交材料后,应在3日内启动调查,7日内告知核查进展;处理完毕后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并抄送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发展改革部门。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向责任方发出《限期签约通知书》,责令完成签订;逾期仍不签订的,依据相关法规作出行政处理(如没收投标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将逾期未签且无正当理由的主体列入公共资源交易失信名单、暂停公共资源交易参与资格等处罚)。

移送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应当附下列材料:

1.涉嫌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函;

2.涉嫌违法违规违纪情况的调查报告;

3.涉案物品清单及相关证据材料;

4.其他需要移送的材料。

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附行政处罚决定书。

(3)监管缺位约谈。

1.启动约谈条件:当行政监督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启动调查处理程序,或核查处置进展明显缓慢,经催办后无正当理由仍未整改的,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启动约谈程序。

2.启动约谈:由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被约谈部门发出《约谈通知书》,明确约谈事由、要求、需携带的材料及约谈时间、地点,约谈过程需形成详实的《约谈记录》,完整记录各方陈述意见、被约谈部门作出的具体承诺事项及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的后续整改要求与时限,由被约谈人签字确认。若逾期仍未完成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县发展改革部门)将问题线索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详见附件4、5、6)。

五、违规处罚措施

对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可依法依规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招标人应将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后不按时签订合同等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依法对责任方予以行政处罚:

1.依法没收投标保证金及取消其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之规定,招标人应书面告知中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依法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依次顺延选择中标人,也可选择重新招标。

2.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招标人应将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后不按时签订合同等情况及时报告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在收到报告后,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依法对责任方予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各方责任。各相关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与具体经办人员,负责统筹协调、信息传递、问题对接等工作,杜绝责任悬空。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至2次,对重大复杂逾期项目,启动临时会商机制,及时协调化解问题。对重视不足、推进缓慢、推诿扯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强化留痕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一项一档”要求做好进场项目交易资料整理归档,对交易过程中存在答疑、澄清、变更、暂停、终止等情况,以及异议(质疑)、投诉、举报、行政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也要主动协调收集及时归档,确保交易过程全程可复盘,为查办线索提供支持。

(三)强化高效配合。严格落实提醒函告、线索移交职责,同步共享相关材料;行政监督部门高效开展核查处置,及时反馈结果,形成“招标人牵头推进、交易中心预警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处置”的闭环协同链条。

附件:1.关于XX项目合同在线签订事宜的提醒函(模板)

2.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函(模板)

3.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接收回执单(模板)

4.约谈通知书(模板)

5.送达回执(模板)

6.约谈记录(模板)

附件1:

关于XX项目合同在线签订事宜的提醒函

(模板)

XXXX(招标人):

贵单位组织招标投标的XX(项目名称),于XX年XX月XX日在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完成开、评标程序,并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截至本函发出日(XX年XX月XX日),我局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未查询到项目合同的在线签订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合同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签订与备案,当前离法定期限(XX年XX月XX日)仅余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7条、75条,未按时限备案合同可能面临行政处罚、重新招标风险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请贵单位务必于XX年XX月XX日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homePage)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合同管理”模块,与中标人共同完成完成以下操作:1.合同内容确认;2.双方电子签章签署;3.提交合同归档。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XX年XX月XX日

附件2:

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函

(模板)

XX(行政监督部门):

我单位发现在XX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人逾期XX日未完成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可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问题(未在规定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现将该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贵单位处理。根据《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移送标准程序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监管〔2025〕799号)要求,处理结果请告知我单位,并同时抄报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发展改革部门。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XX年XX月XX日

附件3:

招标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接收回执单

(模板)

移交线索简要描述:招标人逾期XX日未完成XX项目合同在线签订工作,可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问题(未在规定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序号

交材料名称

页数

备注

















移交单位(盖章) : 接收单位(盖章):

移交人 : 接收人:

移交时间:XX年XX月XX日 接收时间:XX年XX月XX日

注:本回执单一式两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一份。

附件4:

约谈通知书(模板)

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 (职务/职称)

约谈地点:

约谈时间:XX年XX月XX日XX:XX

约谈事项:关于XX项目合同逾期未签订问题的专项约谈。

约谈所需材料:

1.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参会要求:

被约谈人须为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分管该项目的领导,不得委托他人代替参加。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会的,须于约谈前1个工作日向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说明,协商调整时间。

元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元阳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代章)

XX年XX月XX日

附件5:

文件送达回执单(模板)

编 号


名 称


送文单位


送达人


签收单位


签收情况

签收人: 年 月 日

备 注


注:本回执单一式两份,送文单位、签收单位各一份。

附件6:

约谈记录(模板)

约谈事项:

约谈时间:XX年XX月XX日XX:XX

约谈地点:

约谈人:

被约谈人:

记录人:

谈话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