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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zfhcxjsj/2026-00006
  • 发布机构
    元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4-20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元阳县城市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为了规范城市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元阳县城市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权责一致、协调创新的原则,统筹推进城市管理工作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水务、文化和旅游、农业农村、林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体育、卫健、工信等管理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城市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2014年制定出台的《元阳县城市管理办法》与当前的元阳县城市发展需求确实不相适应,包括上位法调整、执法体制改革、城市管理新需求:针对噪声污染、建筑垃圾、犬只管理、旅居车停放等新兴问题,原有办法缺乏针对性条款,亟须补充完善。

二、修订的依据

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省级规范性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元阳县实际,研究制定《元阳县城市管理办法》。

三、关于修订的主要内容

《办法》的主要内容《办法》草案共9章70条,适用范围是元阳县城市规划区。《办法》包括总则、城市规划管理与执法、市政公用设施管理与执法、城市道路管理、园林绿化管理与执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执法、农贸市场管理、餐饮业经营管理、附则。其中重点新增城市停车泊位管理、旅居车(房车)管理、殡葬管理、建筑垃圾处置、城市养犬管理、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农贸市场管理、餐饮业经营管理、附则等内容。

四、程序的合法性

1.广泛征求意见

2025年8月9日,通过政府网站、书面函询等方式征求县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县属14个乡镇的意见建议,采纳建议6条。

2.专家论证和合法性审查

2025年7月组织10月家县级部门进行专家论证,确认条款科学性。2025年10月经县政府法律顾问及县政府办公室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符合上位法要求。

五、实施的意义

(一)提升治理效能:通过集中行政处罚权,细化部门职责,破解多头管理难题。

(二)回应民生关切:聚焦噪声污染、建筑垃圾、犬只管理、旅居车停放等新兴问题,增强市民获得感。

(三)保障执法衔接: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确保管理无缝过渡。


相关文件:元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元阳县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