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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rmzfbgs/2026-0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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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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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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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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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纪要
2026年3月13日,县长慕明军主持召开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清廉云南建设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听取元阳县2025年公安工作、元阳县2025年反恐怖工作、元阳县2025年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元阳县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元阳县人民政府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送审稿)》《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送审稿)》《元阳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元阳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送审稿)》《元阳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送审稿)》;研究关于将芭蕉岭营盘遗址、六蓬城址2处文物公布为县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校准思想航向。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四个有利于”的政治优势与“五个坚持”的宝贵经验根植于心、落实于行,推动“十五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落地见效。
二要聚焦中心任务,激活发展动能。立足元阳实际,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双轮驱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强化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元阳、法治元阳。
三要强化担当作为,提升履职实效。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弘扬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硬朗作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切实将履职效能转化为发展实绩。
二、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清廉云南建设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学习《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深化清廉云南建设202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
会议要求:
一要深化学习领会,增强行动自觉。各乡镇、各部门要将落实《工作要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准把握清廉云南建设的核心要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省委部署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
二要聚焦重点领域,实施精准攻坚。要紧盯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深入排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铲除腐败滋生土壤。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严查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微腐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三要扛实主体责任,确保落地见效。要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将清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标本兼治,推动从个案查处向制度建设转变。强化宣传引导,选树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激励全县干部廉洁奉公、担当作为。
三、关于元阳县2025年公安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元阳县2025年公安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铸牢政治忠诚,强化使命担当。要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系统谋划2026年公安工作思路举措,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要坚守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要严打违法犯罪,净化治安环境。要持续深化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抓实命案防控攻坚,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违法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2025年公安工作报告》,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文件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四、关于元阳县2025年反恐怖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元阳县2025年反恐怖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提升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要清醒认识当前国内外暴恐风险和严峻形势,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州、县工作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打赢反恐怖斗争硬仗。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抓实关键环节。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要立足自身职责,坚持问题、目标、结果导向,抓实情报预警、人员管控、综合治理、打击整治等关键环节,坚决守住不发生暴恐案事件的底线。
三要压实工作责任,健全责任链条。各位副县长和县反恐办要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反恐怖工作“属地、部门、行业、领导、岗位、社会”六大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2025年反恐怖工作报告》,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文件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五、关于元阳县2025年禁毒工作情况
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元阳县2025年禁毒工作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禁毒工作的政治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群众福祉的重点任务,清醒把握我县“外防渗透、内防反弹”严峻形势,切实扛起使命担当。
二要聚焦关键环节。要织密重点人员管控网络,对吸毒成瘾、闲散青年、流动人口等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发挥网格员及基层力量巡查作用,确保底数清、动向明、不失控。
三要强化协同联动。由县禁毒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健全公安、卫健、民政、乡镇、社区等多方协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全方位禁毒体系,定期会商研判,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2025年禁毒工作报告》,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文件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六、关于元阳县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听取县公安局关于《元阳县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扛起禁毒主体责任,杜绝“单打独斗”现象,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县禁毒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梳理各单位职责清单,明确任务分工与时限要求,确保工作衔接顺畅。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禁毒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送审稿)》,由县公安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文件报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
七、关于元阳县人民政府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任务清单
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元阳县人民政府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各相关单位要紧盯任务清单明确的整治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精准发力、靶向施治,以严实作风推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人民政府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贯彻落实任务清单(送审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八、关于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
会议听取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把核销关口,坚持标准先行、程序规范、结果导向,细化核销情形与权限,落实分级审批和公示制度,确保资产处置公开透明、有据可依、经得起检验,切实维护帮扶项目资产安全完整、发挥长效。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帮扶项目资产核销办法(试行)(送审稿)》,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实施。
九、关于元阳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
会议听取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元阳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要求,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强化资金全过程穿透式监管和绩效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透明、高效。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能立即开工、按期完工,确保资金发挥实效、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2026年中央和省级第一批衔接资金分配方案(送审稿)》,由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按程序组织实施。
十、关于元阳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
会议听取县财政局关于《元阳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推动办法落地见效。县财政局要强化政策指导和日常监管,加强监督检查与结果运用,对执行不力、违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通报曝光,以强有力监督保障我县公务活动规范有序。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县级党政机关公务差旅费管理办法(送审稿)》,由县财政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十一、关于元阳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会议听取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元阳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送审稿)》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县应急管理局要严格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科学制定方案,明确检查重点、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严格按照计划有序推进,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会议原则同意《元阳县应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送审稿)》,由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印发实施。
十二、关于将芭蕉岭营盘遗址、六蓬城址2处文物公布为县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事宜
会议听取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将芭蕉岭营盘遗址、六蓬城址2处文物公布为县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强调,县文化和旅游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兼顾保护与建设、开发的关系,杜绝“重开发、轻保护”“重申报、轻管护”现象。要严守保护底线,打破思维定式,紧密结合乡村振兴和文旅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有效路径,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共进。
会议原则同意将芭蕉岭营盘遗址、六蓬城址2处文物公布为县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由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会议研究情况修改完善后,牵头起草公布事宜,按程序报审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公布。
出席:慕明军、王毅福、武伟岸、李 萍、普 荣、
卢顺翔、贺俊涛、蒲文刚、胡杰钦。
请假:于光亮、张子良、徐忠亮。
邀请:县人大常委会周红星、县政协王俊梅。
列席:庞涌、李少文、邓莹、朱瑞,县纪委县监委施芳芳,县委组织部黄杰,县委宣传部刘晓东,县发展和改革局李吉,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陈明建,县教育体育局余锦福,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敖田凤,县民政局张志明,县司法局陈元,县公安局孔繁跃,县财政局白红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杰,县自然资源局王倩芬,州生态环境局元阳分局林正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国玺,县交通运输局白树生,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白玉明,县水务局李晓林,县文化和旅游局杨天慧,县卫生健康局郑梅,县应急管理局杨钊,县审计局袁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俊,县医疗保障局吴远国,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张明凤,县投资促进局龙恩,县残疾人联合会李福明,新街镇人民政府徐雨晨,马街乡人民政府岳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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