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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lcj/2025-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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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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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林函〔202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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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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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华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元阳县马街乡木梳贾村境内建设森林防火通道的建议》的第6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办理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办理工作人员,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程序上严格规范、行动上求真务实,确保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建议办理工作。
建议要求“在木梳贾村、阿八寨村和小普初村间建设森林防火通道”,经研究,同意由木梳贾村委会修建上述防火通道项目,按照相关程序上报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感谢你对我县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2日
(联系人:孔许妹,联系电话:564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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