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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swj/2025-00011
  • 发布机构
    元阳县水务局
  • 文号
    元水务函〔2025〕20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1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水务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第105号建议答复的函

普有红等2位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石碑寨河(大坪子至小新街村委会段)清淤整治项目给予立项的建议》的第10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河道整治”的建议

经现场核实,提案中提到的“石碑寨河”属于蛮铁河上游的一条二级小支流,属于山地冲沟溪流,不在我县的河流名录内,流域内植被很好,基本被森林覆盖。鉴于该条支流流经小新街乡的集镇区,沟两边房屋密集,且沟边有小新街中学、卫生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当地居民也反映在汛期有山洪灾害风险,而且受威胁人口较多,因此,按照云南省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指导意见(试行)办法之规定,可以纳入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进行申报。经我单位向州水利局汇报对接,上级也支持将其纳入“十五五”期间的项目申报范围。但是,鉴于该条山洪沟目前不属于山洪灾害防治系统内的山洪灾害危险区,请小新街乡先将其列入山洪灾害危险区,这样便于申报项目。

另外,因该条山沟穿过集镇,涉及政府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乡政府也可以同时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需求,申报相关建设项目。

二、关于“清淤”的建议

经现场核实,该条山沟较小且山高坡陡,估计平均纵坡超过50%,沟底宽度大多不足2米,沟内基本没有淤积的泥砂,因此不需要清淤,但需要进行防洪治理。

三、关于“水沟修复建设3公里、危险路段挡墙建设2200立方米”的建议

在机构改革后,农田水利建设职能已并入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至于“危险路段挡墙建设”,其职能在交通运输局。你们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9日

(联系人:罗洪,联系电话:564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