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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jytyj/2025-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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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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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阳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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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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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教育体育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华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元阳县马街乡木梳贾村建设活动场所的建议》第125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说明
《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丰富体育供给,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包括以下内容:(一)援建公共体育场地和设施;(二)资助群众体育组织和队伍建设;(三)资助或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科学研究与宣传;(五)资助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等。活动场地加盖彩钢瓦不在专项资金支出范围内。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经过实地勘查,马街乡木梳贾村活动场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县教育体育局将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在2025年内更换一副新篮球架,增配一套健身器材,完善木梳贾村健身活动场地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感谢你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7月30日
(联系人:曹永,联系电话:303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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