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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gyswhxxhj/2025-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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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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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工商信函〔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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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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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海涛等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大坪乡中药材加工厂项目建设的建议》的第10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设中药材加工厂项目,对于提升中药材加工水平、保障中药材质量、促进中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药材产业做大做强具有重要意义,也可以促进当地群众“家门口”就业。为此,建议收悉后,我局及时研究部署,当前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没有项目资金来源渠道,只能按申报条件申报财政涉农资金、债券项目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等来保障项目实施,今后有项目资金渠道时,我局将积极配合、逐级上报,争取项目资金予以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县工业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邓欣,联系电话:564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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