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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gyswhxxhj/2025-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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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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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工商信函〔20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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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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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答复的函
龙婧媛代表:
你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农村物流建设立项的建议》的第13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电商物流快递收费”问题,积极与元阳集配速递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经调查了解,电商物流快递收费执行的是阶梯价,元阳县每个月的出件量为6万件左右,达不到阶梯价格中的降价标准,无法与中通、圆通、韵达等大的快递公司合作、议价。2025年8月6日,州邮政管理局到元阳县组织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等相关部门在县交通运输局召开有关农村电商物流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将快递柜存储时长从24小时延长到48小时。由于元阳县财政困难,没有建设农村物流项目的专项资金,因此,农村快递收费、给予农村物流建设立项的建议暂无法解决。待农村快递量增加到适当量后,快递行业市场自然会竞争调节价格。
感谢你对我县工业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邓欣,联系电话:564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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