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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yyxgyswhxxhj/2025-00008
  • 发布机构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 文号
    元工商信函〔2025〕8号
  • 发布日期
    2025-10-27
  • 时效性
    有效

元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3号建议答复的函

王炳飞等代表:

你们在元阳县第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对元阳县逢春岭乡凹腰山小学校园内的移动基站进行搬迁的建议》的第13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收悉后,组织了铁塔、电信、移动三家运营公司进行商讨,三家公司计划在9月内完成现场选址、堪察工作,待确定搬迁方案后,由各运营公司上报所属州级公司批示,拟采用先建后拆的方式进行搬迁,以尽可能降低搬动基站组网变动对周边用户的影响,预计全量搬迁完成需要6个月。

感谢你们对我县工信和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11日

(联系人:邓欣,联系电话:5642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