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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5-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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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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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农科函〔2025〕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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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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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号建议答复的函
董正发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给予建设逢春岭乡岩子脚村产业路的的建议》的第23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你的建议后,县农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关于你提出的逢春岭乡岩子脚村委会产业道路及配套设施立项建设的建议,目前无具体项目支持办理,建议逐年包装产业项目,按“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报元阳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立项审批后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余小云,联系电话:30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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