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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5-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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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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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农科函〔2025〕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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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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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健美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黄茅岭乡生产道路硬化建设的建议》的第3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你提出的在黄茅岭乡硬化82公里连村产业道路的建议,收到你的建议后,县农科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2023年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50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产业路建设项目》,建设一条宽3.5米,长2500米的泥结碎石路。2024年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00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人参果及热情果种植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其中7.35万元用于开挖宽2.5m机耕路800m;安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2万元在黄茅岭乡石门村实施《黄茅岭乡石门村委会荔枝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挖宽3.4m生产路3000m,修建宽50cm,深50cm排水沟3000m。其余未建设的生产道路,请逐年申报项目实施,敬请马忠兴等代表给予支持和理解。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余小云,联系电话:30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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