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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yyxnynchkxjsj/2025-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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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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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元农科函〔2025〕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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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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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元阳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9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志文代表:
你在元阳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完善修复马街乡鸠妈村委会鸠妈村水沟水利设施》的第5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马街乡鸠妈村委会鸠妈村水沟修复目前暂无项目实施,下一步将根据上级下发资金、任务数,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逐年解决,逐步把未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年9月8日
(联系人:杨文寿,联系电话:3067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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